中国财政 | “十四五”时期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现状、问题与建议惠阳保姆13825404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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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16 22:22

摘 要:近年来,惠阳保姆13825404095我国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但仍有不少困难和问题。护理型服务供给不足,社区养老用房困难,机构经营风险大,老人“下楼难”,机构“上门难”,养老服务供求“错位”问题突出。建议“十四五”时期,重点支持长期护理服务供给,重点解决社区养老机构用房困难问题,探索“家庭养老床位”“运营风险基金”“整合型长期护理服务”等制度创新。

关键词: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现状;问题与建议


进入新世纪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列入国家战略,老龄事业取得显著发展。但应看到,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仍有短板,各项政策落地仍有堵点。国务院印发的《“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对未来五年促进老龄事业发展、构建高质量养老服务体系提出要求、作出部署。“十四五”期内,我国经济、人口、社会等各方面将发生重要转型。经济方面,将迈入高收入国家队列;人口方面,老年人口将突破3亿人,社会抚养负担不断加重;社会方面,整体进入深度老龄化社会。老年人对尊严生活和幸福晚年的期许更高,对养老服务数量和质量的需求更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速提质更加迫切。“十四五”时期,围绕“老有所医,老有所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的“五有”目标,构建基础牢固、保障精准、支持有力的养老服务体系,应抓住重点,攻克难点,疏通堵点。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历程和现状

我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可追溯到上世纪90年代,以1994年十部委联合发布的《中国老龄工作七年发展纲要(1994—2000年)》为起点,以1999年成立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为契机,以2013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为助推,以连续编制实施6个“五年规划”为引导,经过近30年的努力,基本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框架。

纵观近30年的发展,我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经历了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建设重点由设施转向设施与服务并重,政策施力点由分散到精准,尤其在“十四五”规划中,多处提及“综合”“联合”“整合”,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走上提质之路。

2006年之前,我国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步伐较缓。2005年全国65岁及以上老年人数首次突破1亿人,达到10068万人,占全国总人口的7.7%,但当年全国提供住宿的民政机构床位数只有180.7万张,而且主要收住的是社会福利或社会救助对象,社会养老服务供给局面尚未全面打开。

“十一五”规划纲要中首次提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要求加强“面向老年人的服务设施建设”。2009年,民政部牵头在全国推行“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程”,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加速。到2010年末,全国65岁及以上老年人较2005年增加1866万人,增幅达18.5%,年末收养性社会服务机构床位349.6万张,较2005年增长113.3%。在全部民政床位中,养老机构床位占到九成以上,达到314.9万张,但以农村养老服务机构床位为主,占比71.4%,城市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仍显较缓。

“十二五”规划纲要中首次提出“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框架,在继续扩大设施建设的同时,提出加快发展社会养老服务的任务。2015年,原国家卫计委、民政部、发改委等九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指导意见》,全面推进医养融合发展。到2015年末,全国各类养老床位共672.7万张,其中社区留宿和日间照料床位占到44.3%,达到298.1万张,城市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床位数显著增加。

“十三五”规划纲要中首次提出“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在前两个“五年”分别推进设施建设和养老服务供给基础上,增强养老服务购买力,加强养老服务质量监督。2016年6月,承德等15个城市启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2020年9月,增加14个城市并启动第二轮试点,除了国家级试点以外,其他地区也在积极探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方案。到2020年末,长期护理保险参保人数超过1亿人,享受待遇共计83.5万人。各地试点积极性很高,反映出对经济可负担、质量有保障的养老服务的需求十分  迫切。

经过三个“五年”的推进,我国养老服务事业得到长足发展。到2020年末,全国养老机构床位数达到821万张,其中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床位数332.8万张,医养结合机构床位数158万张。按照《“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到“十四五”末,养老服务床位总量将超过900万张。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供需矛盾问题

(一)机构养老的服务供求仍有“错位”。尽管养老服务机构床位数不断增加,社会资本参与度不断提升,但服务供给还不能有效满足需求。调研显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位列前三的依次是上门看病、上门护理和康复治疗,首选这些需求的老年人占60岁及以上被调查者的比例分别是28%、23%和21%,排位靠后的依次是陪同看病(占比不到6%)、上门探访和上门做家务(各自占比均未到3%),首选老年饭桌或送饭的不到1.5%。而在以健康老人为主的调查中,上门看病的需求不高,更多的是疾病预防和心理咨询方面的需求。可见,养老服务的需求具有分层性,对机构养老的需求主要是护理型服务。

从国际比较看,2019年OECD成员国每千名65岁及以上老年人平均拥有长期护理床位数(含医院和养老机构)42张,相比而言,按“十四五”规划目标值顶格计算,到2025年我国养老服务机构护理型床位数大约是500万张,每千名65岁及以上老年人拥有的养老服务机构护理型床位只有20余张。在满足老年人对护理型服务的需求方面,与发达国家还有不小的距离。

护理型服务供给不足,造成养老机构大量床位闲置,床位利用率不高。2020年,注册登记的各类民政服务机构床位共计515万张,其中养老机构床位488.2万张,占比超过九成,但入住人数总计不到240万人,床位利用率不到一半。

在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机构床位数仍较低的情况下,国家加大支持、社会资本加大投入建设养老设施,但另一方面,出现相当大规模的“床位剩余”,这说明,机构养老的供求发生错位。加大力度推进护理型养老服务发展,既重要也迫切。

(二)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仍有“堵点”。大多数情况下,老年人首选居家和社区养老,只有在生活不能自理且不愿增加家人负担的情况下,老年人才会考虑入住机构。对于选择居家和社区养老的人来说,急诊急救是最大的需要和担忧。但从供给端看,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面临不少困难,造成服务供给不足。

护理型服务人员短缺。各级政府出台了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费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等政策,解决职业培训的经费问题,但对护理型服务人员供给的促进作用有限。据OECD统计,2019年成员国每百名65岁及以上老年人对应的上门长期护理服务人数平均为2.7人,照此计算,我国提供上门长期护理服务的人数至少应有500万人,但2020年,全国注册护士共471万人,即使这些护士全部提供上门长期护理服务,仍有很大缺口,更何况他们还要为数十亿人次提供医院护理服务。由于职业成就感不强,劳动强度大,劳动保护不够,待遇报酬不理想等原因,养老机构的护理型服务人员短缺问题始终未能有效解决。

用房不足且租金高。开展社区养老服务的机构面临用房难的问题。在城市中,老年居民多住在城市中心地带,社区设施老旧,交通拥堵,房屋空间狭小,养老机构寻找合适物业有困难。社区提供的免费用房往往面积小、位置偏,租用物业又会给养老机构带来很大成本压力,用房难成了养老服务进社区的最大堵点。中央文件多次提出,鼓励将闲置厂房、学校、社区用房改造为养老机构,但实践中,由于租金回报少,这些物业的持有单位会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为名,拒绝向养老机构出租名下物业。

服务对象中断交费难避免。养老机构的收费主要有三项,包括床位费、护理服务费和日常生活费。调查显示,老年人及其家庭的支付意愿主要在3000—10000元/月之间。居民收入差距较大,无力负担或将养老服务列在家庭支出末尾的人不在少数。为了避免服务对象中断缴费带来的损失,养老服务机构会收取入住保证金,但各地政府对此有严格限制,规定保证金或押金不得超过每月服务费的6—8倍,而对于欠费超出保证金或押金的情况,并没有给出具体办法。很多养老服务机构不愿担此风险,在收住老人时会“挑肥拣瘦”“嫌贫爱富”,拒收现象时有发生。

实施服务的环境不便利。第一,照护难。由于社区用房紧张,很多日间照料中心设在养老综合服务设施内,与老年人活动室、老年餐厅、助餐助浴设施等混在一起,无法有效开展长期护理、喘息照护。第二,下楼难。城市社区以楼房为主,老旧小区没有电梯,失能半失能人员上下楼不便,无法“日托”,也无法享受餐桌服务。第三,上门难。很多老年人住房老旧,房屋适老化条件差,难以上门实施助行、助浴等基本护理项目。同时,运营机构人手不够,也很难满足所有失能半失能人员的上门送餐需求。


“十四五”时期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

针对机构养老服务供求错位、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堵点仍存的问题,为落实“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应聚焦关键需求,补齐关键短板,发挥好财政引导作用。重点建设长期护理服务体系,解决老年人最担心的长期护理问题和最迫切的上门护理需求。

(一)重点支持长期护理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时期,应夯实由专业机构全天候照护、社区日间夜间照护、居家上门照护、家庭互助照护等四个支柱构成的长期护理服务体系框架。加大力度建设医养结合机构,增加长期护理床位;将长期护理床位数、长期护理服务人员数与65岁及以上老年人数按比例挂钩,纳入地方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整合各渠道支持养老服务的财政资金,在老年护理津贴、高龄津贴稳步增加的基础上,对有长期护理需求的老年人予以倾斜。

(二)切实解决养老服务机构用人和用房的两难问题。针对用人难的问题,鼓励地方政府购买线上和线下养老服务技能培训课程,扩大政府采购的培训对象范围,增加护理型服务的人才储备。合理利用失业保险基金和就业促进资金,扩大以奖代补、稳岗补贴、社保补贴、职业培训补贴的对象范围,鼓励养老机构雇用更多护理型服务人员。鼓励地方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时按职业技能等级差别定价,激发养老服务人员提升技能的主动性。针对用房难的问题,可按照各地一次性建设补贴标准,设立社区养老机构的“租房补贴”,并纳入中央财政支持基本养老服务的政策中,使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与租赁并举。

(三)支持改善上门服务的实施条件。第一,拓宽政府补贴实施适老化改造的对象范围,由特困和建档立卡老人扩大到符合条件的长期失能老人,重点支持上门护理条件极差和重度失能老人的住房适老化改造。第二,借鉴地方实施“家庭照护床位”制度的经验,由政府出资对符合条件的家庭进行养老床位适老化改造,增强上门护理的便利性,改造后的床位可由社区养老机构认领并负责提供上门服务。第三,加快推进智慧健康养老信息平台建设,向农村地区扩展,解决独居老人缺少应急监视的问题,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提供智能监控设备补贴,重点支持帮助重度失能、高龄、独居老人和失独老年人。

(四)校准政府对社区养老机构的补贴。第一,引导社会资本积极投入社区养老机构建设。对公益性强、连锁化、品牌化运营的民办社区养老机构,延长政府担保贴息周期;引导城企联动普惠养老资金向社区养老机构倾斜,带动社会资本加大对社区养老机构的投入。第二,改变养老服务补贴仅以家庭经济状况为条件的发放标准,将失能等级纳入遴选条件,向重度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护理津贴,中央财政支持应有所侧重,对重度失能发生率高、高龄老年人口比例大的地区予以倾斜。第三,设立由地方政府担保、养老机构出资的“运营风险基金”,对非养老机构自身原因造成中断交费的,由风险基金先行垫付,再行追索。

(五)创建整合型长期护理服务供给机制。建立整合机制,将各类机构提供的家政、养老、医疗、康复、保健等碎片化服务连接起来,构建长期护理服务联合体。上世纪90年代,英国率先将长期护理服务管理引入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重心由服务质量管理转向服务资源整合,整套机制的核心枢纽是“照护经理”。2000年日本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引入长期护理服务管理,在30分钟生活圈内设立地区综合照护中心,配备照护经理,为有需要的老年人制定长期护理服务规划,负责联合区域内的医疗、护理、康复、预防保健、家政、志愿服务等资源,从而确保长期护理服务高效、准确递送。这些经验可供我国借鉴。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发展战略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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