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提出,惠城开荒保洁13825404095优化基本养老服务供给,培育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当前,我国已经迈入中度老龄化社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已经成为我国的一项长期战略任务。在多种养老方式中,居家社区养老依然是我国老年人的主流选择,但由于服务主体涉及养老服务主管部门、基层街道、社区居委会、物业公司、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社区社会组织、养老服务企业等多个组织载体,且缺乏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极易出现零散化、碎片化等问题。这就迫切需要在“联结”上下功夫,凝聚共识、汇聚力量,将不同组织类型、不同运行模式的各服务主体凝聚起来,打造形成优势互补、衔接顺畅、协调有序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不断满足广大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
从学术研究领域来看,很多学者敏锐地关注到了构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并形成了系列研究成果。比如,陆杰华提出“社区养老共同体”概念,强调不同行动者为了共同目标和价值结合在一起,形成专业稳定的力量,实现多主体间的聚合;胡雯运用“政策网络理论”探索政府主体、供给主体、需求主体共同构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体系;李长远提出“整合型养老服务”理念,通过整合照护组织和服务网络,为老年人提供医、养、康、护等综合服务,提升照料资源的可及性;等等。从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实践工作来看,一些地方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充分挖掘本土资源,做了大量探索和创新,形成了一系列好做法好经验,比如,积极通过“物业+养老”“家政+养老”“医疗+养老”“保险+养老”等方式,推动各类资源向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领域汇聚。可以看出,无论在学术界,还是在实务界,逐步形成了一个重要共识,就是如果一个社区的各服务主体联结得越紧密,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质量就会越高;反之,如果一个社区的各服务主体联结得越松散,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质量就难以保证。当前,部分社区对于如何推动各服务主体建立协调密切的联结关系,还没有形成清晰的思想认识和实践路径,导致难以形成工作合力,严重影响老年人居家社区养老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对此,可以将构建完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作为突破点和着力点,有机整合政府、市场和社会资源,加快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体系。
制度联结:研究制定居家社区
养老服务综合性制度规范
制度规范是构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的重要基础。近年来,我国不断探索建立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制度,取得了较为丰硕的制度成果,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突出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制度规范多是宏观层面的,相关工作机制、服务标准、评估要求还不够细化明确;二是制度规范多是分散在不同的制度体系之中,缺乏统一协调的制度设计。这就极易导致各服务主体只按照本领域的制度规范开展工作,缺乏有效的沟通和合作,即使彼此之间有一些合作,也往往是零散的、不稳定的,联结链条比较短,联结质量比较低。对此,宜研究建立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综合性制度规范,不断更新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实施细则和行业标准,通过制度化的方式将各服务主体的权利和职责确定下来,并对相关衔接机制和联动形式作出明确规定,为多元主体协同合作提供制度保障。同时,要注重发挥制度规范的强制约束力量,如果某个服务主体没有按照相关要求开展服务工作,影响了整个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链条的正常运转,就要严格按照制度规范进行问责惩处,督促相关服务主体尽快补齐自身短板和不足,不断推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更完整、更紧密、更牢固。
组织联结:积极组建居家社区
养老服务组织载体
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内容主要包括为失能、残疾、高龄等迫切需要照护的老年人,提供日常探访、助餐、助洁、助浴、助医、文化娱乐等服务。这些服务主体分别处在不同组织体系之中,组织运行的目标、机制、模式和程序各不相同,当遇到一些制度规范体系难以有效覆盖的难点、堵点问题时,极易出现相互推诿扯皮、“甩锅”等现象,甚至引发激烈的矛盾、纠纷和冲突。这就迫切需要搭建一个组织化平台,把分散在不同体系中的各服务主体联结起来,共同协商解决各种难题,切实提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质量。具体来讲,可以将社区养老院、社区养老综合服务中心、社区养老服务驿站等组织作为依托,充分挖掘和利用社会志愿组织、医疗卫生机构、科技企业等组织资源,通过组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党建联合会”等方式,建立坚强有力的组织载体,不断探索创新协调机制,完善优化组织运作流程,并建立健全相应的绩效评估标准和激励机制,有效激发各服务主体的活力,实现优势资源的有效聚合。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要紧紧依托组织化平台,建立起通畅高效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转介机制,比如,在医疗服务、照护服务、延缓失能失智服务等不同阶段的需求之间实现有机配合和衔接。
市场联结:培育壮大居家社区
养老服务产业
《决定》明确提出“完善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政策机制”。我国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市场潜力巨大,但当前存在产业基础相对薄弱、服务链条不够完整、服务产品较为单一、可持续性不强等问题,难以对各服务主体形成良好的带动效应,大幅降低了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效能。对此,宜积极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加快发展壮大养老金融,加大对银发经济的支持力度,鼓励相关企业积极研发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新产品,大力拓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新项目,打造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服务品牌,逐步实现规模化、专业化、连锁化运营。加快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通过合理的、跨生命周期的养老金统筹规划,将各服务主体整合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全链条之中,确保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获得长期稳定的资金支持。同时,建立健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准入规范,明确规定服务项目、服务形式、价格标准等相关内容,进一步完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监管评估机制,对于不合格的相关企业、社会组织等实行退出机制,有效规范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行为,积极营造健康有序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环境。
信息联结:协同建立通畅便捷的
信息沟通渠道
通畅便捷的信息沟通渠道是构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的重要保障。当前,部分社区信息沟通渠道不够通畅、效率较低。比如,有的服务主体未能深入老年人家庭开展沟通交流,对老年人及其子女的真实需求了解不够充分;有的网络服务平台适老化水平较低,导致很多老年人不会用、不想用问题较为突出;有的居家养老辅助设备智能化程度不高,不能及时精准获取老年人身体状况信息,存在严重风险隐患;等等。对此,宜建立完善困难老年人常态化探访服务机制,全面深入了解评估老年人健康状况和照护服务需求,统筹协商制定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方案。依托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加强社区网络空间建设,逐步建立动态变化、实时更新的老年人电子健康档案,为其提供多元化、个性化、有梯度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奠定信息基础。不断提高智能化居家养老设备研发、生产和应用水平,及时将老年人身体健康信息传送至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完善老年人应急反应机制,确保老年人居家安全。需要注意的是,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不能随意“另起炉灶”,可在充分依托社区智慧信息平台的基础上建设完善,不仅可以节省成本,还可以更好统筹利用原有平台上的社会保障、卫生健康、文化娱乐等各类资源,提高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共建共享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