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街道(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运营。从2024年起,家政服务13825404095利用三年时间,实现全市街道(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达到80%,为老年人提供全托、日托、助餐、上门服务等综合性养老服务。通过政策引导、免费或低偿提供资源,引导公益性社会服务机构或经营性市场主体,采取“中心带站点”运营模式,辐射带动辖区社区养老服务站运行。
来源:《西安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解读人
李从容: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教授,陕西省养老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西安市养老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养老服务设施供给是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中之重,主要包括区县(开发区)公办示范性养老院建设、街道(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等,其中公办示范性养老院应发挥基础性作用,镇街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需凸显综合性服务功能,社区养老服务站要密切同老年人联系,坚持以需求为导向展开系列服务。
《实施方案》对公办示范性养老院的护理型床位配置提出了具体要求,相较2021年发布的《西安市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相关标准进一步提高。
此外,《行动方案》提出公办示范性养老院“以失能失智老年人专业照护为主”,《实施方案》将其拓展至“失能失智人员”。
街道(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是街道(镇)层面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和社区层面养老服务站的有序衔接,是确保三级养老服务设施基本养老服务功能重要一环。为老年人提供全托、日托、助餐、上门服务等综合性养老服务,即承担住养服务、日间照料服务、助配餐服务、居家上门服务等,既具有社区养老服务站日托功能,也具有机构养老全托功能,体现了其功能综合的巨大优势。
“中心带站点”的运营模式强调了街道(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对下指导的服务功能,具体包括人员培训、资源链接、服务指导等。通过中心的资源和服务优势,带动和提升辖区社区养老服务站的服务能力,从而形成镇街层面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和社区层面养老服务站衔接有序、功能互补的发展格局。
■现状
去年,陕西省民政厅联合省发改委、财政厅出台了《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和管理暂行实施办法》,作为这类机构规划建设与管理的指导性政策,在全省范围资助了300家机构启动建设。今年继续加大投入,予以重点支持。
根据西安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开展的相关调研得出的数据,西安市已建成镇街综合养老服务中心119个。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付启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