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改革推动与共同富裕美好社会相适应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浙江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 陈 斌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安保顺家政13825404095首次在中央层面对养老服务工作作出系统性、总体性、框架性制度设计,对做好新时代养老服务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精准把握养老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方向原则
《意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重要窗口期,对解决“老有所养”重大民生问题作出战略部署,将有力推动新时代养老服务向更深层次、更广范围、更高质量发展。
指明前进方向。《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让全体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为根本目的,明确要求健全养老服务网络、优化养老服务供给格局、建设养老服务体系。我们必须深刻把握养老服务工作的新目标新定位,坚持解放思想、求真务实,推动养老服务扩容增效、提能升级。
吹响改革号角。《意见》基于人口老龄化严峻现实、着眼增进民生福祉、针对解决养老服务薄弱环节,发出改革强音,要求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工作,充分发挥政府主导、市场配置资源与社会参与作用。我们必须深刻领会养老服务改革的紧迫性、必要性,敢于蹚深水区、啃硬骨头,积极构建有为政府、有效市场、有情社会、有爱家庭协同发力的工作格局。
提供行动指南。《意见》围绕加快建设适合国情的养老服务体系,深刻阐明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抓手,提出17个方面政策举措,聚力加快健全覆盖城乡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贯通协调居家社区机构三类养老服务形态、构建养老服务事业产业发展三方协同机制、强化有力有效的养老服务要素保障。我们必须加大工作力度,结合实际,精准施策,努力实现养老服务工作跨新步、再跃升。
在“八八战略”引领下加快打造养老服务“重要窗口”
浙江省坚定不移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道路,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坚持深化改革、动真碰硬,推进养老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
“浙里康养”综合集成改革不断深化。2022年以来,坚持整体谋划、系统重塑、多跨协同,聚焦国家所需、浙江所能、群众所盼、未来所向,谋划推动老龄工作,形成一批标志性成果。
“机构跟着老人走”行动扎实开展。深入分析养老机构布局和老人入住意愿,明确老年人居住中高密度地区养老机构建设要求,完成专项规划编制,推动从“老人跟着机构走”向“机构跟着老人走”转变。
公办养老机构国企化改革持续加快。充分发挥公办公营养老机构固定资产和管理服务优势,围绕单位性质、责任主体、薪酬体系、服务内容、人才引育、经营结构改革重点,强化兜底职能、公益属性、政策支持、示范作用、公平竞争,推动服务走出机构、走进社区和家庭,经营走出本地、走向全省全国。
“海岛支老”工作模式亮点突出。2021年起,杭州、宁波、湖州、嘉兴、绍兴等5市结对舟山市的15个悬水小岛,在每个小岛安排两名护理人员常年驻岛服务,促进照护技能、管理理念、品牌机构留岛扎根,打造幸福颐养海岛共富样板。
老年人能力评估取得实效。2022年对全省1243万名老年人进行自理能力筛查,其中失能或部分失能老年人有66.5万人,为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完善失能照护政策提供参考资料。
家庭适老化改造有序推进。制订《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实施方案》,提出实现如厕洗澡安全、室内行走便利、居家环境改善、智能监测跟进、康复辅具适配五大功能。2020—2021年连续两年将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列入省政府民生实事项目。2024年实施“以旧换新”适老化改造,惠及11.9万户家庭。
“浙里康养”平台建设实现突破。建成信息共享、供需对接和智能监管的“浙里康养”数字化应用,形成老年人居住热力图、养老机构分布图和养老设施规划图。创新养老服务“爱心卡”、老年人精准画像、“一人一床一码”、智慧养老院和智能服务终端等,实现高龄津贴、养老服务补贴等主动发放。
以改革创新积极推动养老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个社会幸福不幸福,很重要的是看老年人幸福不幸福。浙江省将大力建设与共同富裕美好社会相适应的养老服务体系,持续推动养老服务改革发展与老年人需求增长同频同步、与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同向同速。
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首要任务,跑出养老服务优质共享“加速度”。全面完整准确贯彻改革发展理念,构建养老服务改革发展格局,发展养老服务新质生产力。打破行政区划界限和户籍限制,探索以老年人口发展为导向的养老服务资源分配机制,健全由常住地登记户口提供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加快建设一批县级养老服务综合体,统筹推动县域资源高效利用、优质服务供给全域,鼓励服务设施综合设置、复合利用、错时使用。鼓励国企、外资参与养老服务产业,培育高精尖产品和高品质服务,加快推动产业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依托美丽乡村建设,加快发展康养旅居等新业态。
坚持以缩小“三大差距”为主攻方向,做好养老服务均衡可及“大文章”。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分层分类改进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与功能,加快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进一步缩小城乡差距。推进“山海协作”一体化,深入开展“山区助老”“海岛支老”行动,推动养老服务资源向基础薄弱地区流动倾斜,进一步缩小地区差距。推进“老残”一体化,支持“老年父母+残疾子女”家庭优先入住养老服务机构,探索建设面向全体老年人开放的普惠养老机构,进一步缩小群体差距。积极参与长三角地区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结果、养老服务标准互认,完善养老服务补贴异地结算、服务资源对接等机制,持续推进长三角养老服务一体化。
坚持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开辟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新路径。创设“失能失智综合照护水平”综合指标,从保障政策、综合评估率、保障支出比、养老护理技能水平、服务人次等方面进行评价。实施老年人能力评估机制改革,加强省级层面对老年人失能失智评估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促进民政、医保、残联“三评合一”。实施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支持敬老院等由县级民政部门直管。实施老年人消费模式改革,打造银发经济产业园、老年用品展销中心、老年人体验街,推动老年群体消费服务多元化发展。
坚持以全方位保障为重要支撑,奏响养老服务合力推进协奏曲。突出党政主导,加强党委政府对养老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省级抓统筹督导、市县抓协调组织、镇街抓落实管护,压紧压实村社党组织服务老年人主体责任。突出资源整合,建设统筹“一老一小”工作的综合体、统筹民政各项工作的综合体,构建“人、财、地”多元化要素保障供给机制。突出社会参与,孵化培育更多老年人参与的社会组织,积极引导社会组织资源更多投向老年群体。突出务实导向,充分考虑人口结构、自然条件、资源优势等因素,稳妥把握改革节奏,充分考虑老年人和基层感受,努力实现多重目标有效兼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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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陈斌在《中国社会报》头版发表署名文章:以改革推动与共同富裕美好社会相适应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