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辽宁日报
赵建国
老人和孩子是社区最常住的居民,惠阳月嫂13825404095“一老一小”是大多数家庭的主要关切。当前,辽宁正处于全面振兴新突破的关键时期,要完善养老托育服务体系,健全完善人口发展支持和服务体系,兜紧兜实民生底线,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强调:“城市更新要因地制宜,同社区建设结合起来,一切着眼于便民、利民、安民,特别要更好地关心呵护‘一老一小’。”这一重要论述指明了新时代城市发展的价值取向,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要坚持做好养老托育服务,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聚焦“老有颐养”,提升养老服务保障水平
完善养老服务保障体系,满足多元化养老服务需求。完善基本养老服务保障机制,重点抓好推动建立长期照护保障制度、完善基本养老服务经费保障机制、落实养老服务优惠扶持政策,完善多层次养老服务保障体系。完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推动公办养老机构转型升级,促进养老机构提质增效。加快健全养老服务网络,优化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专业支撑、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供给格局,强化以失能老年人照护为重点的基本养老服务,健全分级分类、普惠可及、覆盖城乡、持续发展的养老服务体系,推动养老服务扩容提质,更好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
推进养老产业与养老事业协同发展。加大财政对养老服务产业、医养康养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满足老年群体的多元化、普遍性需求。抢抓银发市场发展机遇,激发银发经济发展活力,打造银发消费新场景,推进产业强链、补链、延链,形成特色鲜明、优势明显的银发产业新格局;精准对接老龄市场需求,充分发挥辽宁自然资源禀赋优势,整合医疗、康养、文旅等资源要素,加快布局银发产业,协同打造特色银发经济产业园区。统筹城乡规划布局,整合城乡要素资源,推动城乡养老服务均等化,促进多方主体共同参与并形成合力,逐步缩小城乡养老差距。加快健全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网络,完善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体系,促进县、乡镇(街道)与村(社区)养老资源有机衔接、上下联动和信息共享,持续增强县域养老服务保障能力。
聚焦“幼有善育”,完善普惠育幼服务体系
增加普惠托育服务多元化供给,增强婴幼儿照护服务规范化、专业化建设。大力发展普惠型托育机构,因地制宜培育社区托育服务,就近就便提供优质普惠托育服务,完善托幼机构等配套设施建设,确保服务有保障、价格可承担,有效减轻婴幼儿照护负担,促进婴幼儿身心健康成长;要加大对托育行业的财政支持力度,统筹政府、社会、企业、社区多方资源共建多层次婴幼儿照护体系,通过财政补贴、公建民营等方式建立普惠性质托幼机构,充分满足婴幼儿家庭多样化、个性化托育需求。
健全完善生育、养育和教育服务体系。完善生育补贴政策体系,建立普惠托育机构的财政补贴制度和专项财政基金,完善产假制度,加强优质教育资源供给,营造生育友好的就业环境。优化儿科医疗资源配置,提高儿科医疗资源供给。加强对基层医院的投入和培训,提高基层医师的儿科诊疗能力。加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扩大基层医疗机构的覆盖面和服务范围,提高儿童诊疗服务可及性和便利性。要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发展普惠优先、形式多样的托育服务,规划建设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依托社区综合体、多功能服务设施以及国有闲置资产等配置托育园所,拓展供应渠道。
聚焦“老幼共托”,推进养老托育融合发展
探索“老幼共融”创新模式。促进养老托育整体设计、一体推进和融合发展,打造“老幼共融”“朝夕相伴”新模式,助力“一老一小”资源共享,促进“老少相携”代际交流;强化养老托育行业资金、人才和技术支持,促进“一老一小”服务保障体系专业化、可持续发展。优化空间设计和资源利用,在服务设施和保障方面优化创新,充分考虑“老幼共融”的活动空间和实际需求,科学规划符合双龄共养的空间布局,促进代际间双向互动和情感交流,实现代际间资源共享和互利互惠。
打造老幼全龄友好社区。社区治理与规划建设要兼顾老幼相宜,推进适老化和适幼化改造,整合养老托育资源,搭建社区融合信息服务平台,形成资源优势互补。一方面,聚焦“一老一小”构建全龄友好型社会。大力支持养老托育公共设施建设,盘活存量场地资源,充分挖掘社区现有公共空间,打造老幼咸宜、安全舒适的阅读区、活动区和健身区,营造“尊老爱幼”的社会文化氛围。街道、社区要增加与老年人的互动和亲子交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提升老年群体生活幸福指数;社区要通过与家庭、幼儿园紧密协作和有机联动,促进家园社协同育人,为幼儿健康成长保驾护航。另一方面,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强化生育友好理念,加强生育权益保障,维护女性平等就业。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大力推进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减轻家庭养育负担。加强妇幼健康保障工程建设,增加生育医疗保健服务供给,提高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可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