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江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美丽厂区”创建活动的通知惠城开荒保洁13825404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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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29 21:14

各办、局(中心)、各派驻机构、区内各企业:

为优化开发区形象,惠城开荒保洁13825404095打造“美丽园区”、美丽厂区”,创造企业良好的工作环境,经开发区管委会研究,决定在开发区辖区范围内开展“2020年度开发区企业美丽厂区” 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内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深入贯彻落实 “建设江山美丽大花园”精神,以打造整洁、舒适的开发区环境为目标,以“美丽厂区” 创建活动为抓手,按照厂区“洁化、绿化、美化、彩化、亮化”的工作要求,全面开展企业内部厂容大整治,大提升,打造优美的厂区环境。通过“美丽厂区”创建,企业做到“厂区环境美、工作现场美、企业文化美”三美,提升企业厂区形象。

二、“美丽厂区”评比指标

1、洁化  厂区整洁干净“四个无”, 即:厂区内无沉积和散落垃圾、无垃圾乱堆、乱放、乱弃;企业内部雨污管网建设规范、厂区公共区域无污水污渍;无废弃物堆放;厂区内设生产、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垃圾做到日产日清。

2、绿化  厂区门口及厂区内应绿尽绿,做到“黄土不见天”,绿化实行常态化养护管理,做到杂草及时清除,乔灌木修剪整齐。

3、美化  厂区内无违章建筑、无有碍景观的构筑物;建构筑物墙体无墙漆脱落、乱涂乱画、张贴小广告等不协调情形;企业文化氛围浓厚,厂区内绿植配置有特色、舒适宜人。

加分项:

(1)彩化  厂区内植物配置丰富,色彩多样,做到四季分明。

(2)亮化  企业厂区设置室外路灯、景观灯。

评分标准详见《江山经济开发区2020年度“美丽厂区”创建现场自评表》(附表二)。

三、工作计划

企业自愿申请“美丽厂区”创建,高标准开展“美丽厂区” 创建活动,开发区制定创建评比办法,组织相关专家每半年度组织一次评比打分,按年底汇总分值排名表彰一批先进企业,通报批评一批落后企业。

(一)第一阶段:动员组织阶段(2020年6月)

1.宣传动员:下发“美丽厂区” 创建活动通知,开展“美丽厂区” 创建活动宣传。

2.上报方案:各企业按照“美丽厂区”评比标准及要求,编制“美丽厂区”创建实施方案(主要包括厂区总体规划图、“五化”提升方案等),在2020年6月30日前报送至开发区社会局。

(二)实施阶段:2020年6月~ 11月

1.各企业按实施方案,抢抓绿化季节,开展“美丽厂区”创建工作,重点抓好企业内部“洁化、绿化、彩化、美化、亮化”等五化工作。

2.建立“美丽厂区”长效管理机制,实施规范化管理。

(三)检查考核阶段:2020年12月

1、参评企业提交资料(时间:12月20日前)

参评企业填报“美丽厂区”评选申请表(附表一)、并提交企业简介、厂区绿化平面图、“洁化、绿化、美化、彩化、亮化”五化提升方案以及其它“五化”实施合同等佐证材料。

2、考核小组成员:管委会5人、市园林局、环卫处、市政处专家各1名。

3、考核分为台账资料核查和现场考核两部分。

4、聘请电视台现场拍摄制作影像资料。

根据评比得分排名评选出20家“美丽厂区”创建优秀企业进行通报表彰,予以授牌,并给予适当资金补助(已经获评的企业不再列入参评范围),对创建排名后10家企业进行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创建认识。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创建工作,各企业网格挂联干部指导企业认真制定《美丽厂区创建实施方案》,有步骤积极推进创建工作。

(二)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开发区“美丽厂区” 创建专班,专班组长由管委会副主任江健担任,各局办负责人为副组长,各企业网格员为成员,各网格员、网格长要以网格为单位指导企业丰富创建活动内容,创建专班要积极宣传创建典型,及时总结推广创建经验,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工作,切实增强创建活动的实效性。

(三)加大督查力度。工作专班、各网格干部要加大对开展“美丽厂区”创建工作的事中督查、指导,协助解决创建中的难点问题。


浙江省江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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