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家庭服务业调查主要数据分析报告惠阳月嫂13825404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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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13 19:07

人社部统计调查中心

为及时掌握家庭服务业的相关统计数据,惠阳月嫂13825404095了解家庭服务业发展和变化有关情况,人社部在36个全国家庭服务体系建设联系点城市组织开展了2018年度家庭服务业调查工作。此次调查共涉及4812个家政法人单位、4279个家政个体经营户、24912户常住居民家庭和16250名家政服务员。现将36个调查城市家庭服务业的相关情况分析如下。

家庭服务业总体发展情况

一是家庭服务企业法人单位新增速度放缓。

2018年家庭服务业仍快速发展,家庭服务企业法人单位新增数量逐年增加,但增幅较上年度有所下降。调查数据显示,在36个调查城市的4812个家政法人单位中,2018年新成立的有624家,在调查家政法人单位中占比达13.1%,新增数量小于2016年的802家和2017年的874家,增长速度放缓。

二是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总体保持稳定。

2018年调查涉及的4812个家政法人单位期末从业人数为65.2万人,其中家政服务员有56.5万人。调查涉及的4279个家政个体经营户全年雇员人数为8.3万人。总体来看,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数量与上年度基本保持稳定。

三是平均每个居民家庭使用的家政服务员人数略有上升。

2018年全国各地区平均每个居民家庭使用的家政服务员人数较上年度有上升,其中主要是西部和中部地区有上升,而东部和东北地区仍保持每户家庭使用一个家政服务员的平均数,由此反映出西部和中部地区的家庭对家政服务员的需求增加。

四是近半的法人单位通过互联网开展经营活动,互联网营业收入增加。

家政服务业通过互联网开展经营活动的趋势明显。此次调查涉及的4812家法人单位中有2405家法人单位通过互联网开展经营活动,占比为50.0%。同时,全国家政法人单位通过互联网所获得的营业收入总量从2017年的20.2亿元增长到2018年的76.5亿元。

家庭服务业从业机构情况

在36个调查城市中,共有4279家个体经营户,4812家法人单位,其中家庭服务企业法人单位占全部经营机构的比例为92.4%;非企业法人单位占比为7.6%。家庭服务业从业机构具有以下特点。

法人单位以有限责任公司为主,企业规模多为小微企业。2018年的调查数据显示,家庭服务业从业机构的登记注册类型主要是有限责任公司,家政服务企业多为小微企业,占比为81.0%。家庭服务企业发展周期较短,行业还处于初级阶段。

法人单位以独立门店居多,门店经营与互联网线上经营双轨并行。从经营形式来看,企业主要以独立门店经营为主,连锁经营较少。独立门店有3794家,占企业总数的78.8%。在通过互联网开展经营活动的家政法人单位中,90.1%的法人单位通过互联网进行宣传推广,63.0%的法人单位开展线上客户服务,58.6%的法人单位开展网络订单活动。

家政从业机构以提供家庭保洁服务居多。从家庭服务企业来看,提供家庭保洁服务的家庭服务企业占企业总数的75.5%,其次是提供家庭婴幼儿照护和家庭孕产妇新生儿照护。从个体经营户来看,提供家庭保洁服务的个体经营户占个体户经营户总数的68.7%,其次是提供家庭婴幼儿照护和居家老人照料。

家政服务从业机构营业收入较少,超60.0%的个体户年营业收入在10万元以下。从家庭服务企业来看,2018年营业收入在10万元以下的家庭服务企业有1387家,占比达28.8%;从个体经营户来看,年营业收入在10万元以下的个体经营户占比超60.0%。

家政服务员的基本情况

人员特征

家政服务员多为女性,年龄偏大。家政服务行业的员工多为女性,在此次调查涉及的16250名家政服务员中,女性有15004人,占比为92.3%;男性有1246人,占比仅为7.7%。此外,从年龄分布来看,家政服务员年龄偏大,31岁以下的占比仅为5.2%,41岁-50岁的较为集中,有8044人,占比达49.5%,50岁以上的有4416人,占比达27.2%。

以小时工与全日制居家为主。从家政

服务员工作的时长来看,主要是以小时工和全日制居家为主,调查涉及的家政服务员中有6118人提供钟点工服务,占家政服务人员总数的37.6%;有6178人提供全日制居家服务,占家政服务人员总数的38.01%。

学历水平偏低。参与调查的16250名家政服务人员,整体学历水平较低。其中,初中及以下学历的有11230人,占比为69.1%;高中学历的有3592人,占比为22.1%;中专及以上学历的有1428人,占比仅为8.8%。

薪资及权益保障情况

工资水平较低。从此次调查的结果可以看到,家政服务人员的工资水平较低,2018年企业法人单位的家政服务员月平均工资为4076元,非企业法人单位的家政服务员月平均工资为3422元。员工制家政服务员平均工资高于非员工制家政服务员。

参加社保比例偏低。全国参与调查的16250个家政服务员中参加社保的有9080人,占比为55.9%。中部地区家政服务员参加社保的比例高于全国整体水平,达到76.0%,东部地区家政服务员参加社保的比例仅为44.4%。

职业培训情况

参加培训的家政服务员占比偏低。调查数据表明,现阶段家政服务人员参加培训的比例偏低。调查涉及的16250名家政服务员中参加过培训的有9735名,占家政服务人员总数的59.9%,略高于2017年57.5%的培训占比。从地区间的差异来看,中部、东北地区家政服务员参加过培训的比例较高,分别为72.1%和75.5%。而东部、西部地区家政服务员参加过培训的比例则较低,分别为57.0%和54.2%。

职业证书持有比例较低,但略有提升。调查数据显示,2018年家政服务员中有42.5%的人获得了相应的资格证书,略高于2017年37.9%的证书持有比例。

使用家政服务的家庭情况

偏好小时工(钟点工)服务。根据调查结果可以看出,家政服务潜在需求量较大,居民家庭户更偏好于小时工(钟点工)服务。在参与调查的8946户居民家庭户中,对小时工需求较大。有2683户家庭表示有对小时工家庭服务的需求,占总需求的比例为51.7%;居民家庭户对全日制居家和全日制不居家的需求差距不大,占总需求的比例分别为25.6%和22.6%。

家庭保洁服务需求较高。从对家庭服务行业需求的服务内容来看,居民家庭户对家庭保洁服务的需求较高。随着社会分工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家庭在家庭保洁方面有着较大的需求,部分家庭仅有使用小时工为其提供专业的家庭保洁服务的需求。

多通过家政公司招用家政服务员。从调查数据可以看出,居民家庭户多是通过家政公司招用家政服务员。在参与调查的5192个家庭户中,通过家政公司招用家政服务员的家庭户占比为49.7%;自行招用家政服务员的家庭户占比为27.3%;通过个体经营户招用家政服务员的家庭户占比为14.2%;通过其他方式招用家政服务员的家庭户占比为8.9%。在家庭户招用家政服务员的所有方式中,通过家政公司招用方式占比近半,是消费者的首要选择。

行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是行业供给不足,服务质量偏低。

越来越多的家庭在家庭保洁、病老陪护、幼儿看护等方面有着较大的需求。除了数量缺口,服务质量与居民需求方面也存在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两点:一方面由于家庭服务工作量大、工作时间长、收入相对较低,劳动者从事家庭服务业意愿不强,家庭服务人员供应出现紧缺;另一方面家政服务员多为农村转移劳动力,对职业的认同感较低,服务质量不高,不能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服务质量需求。

二是行业发展不足,机构规模普遍偏小。

家庭服务业从业机构规模普遍偏小,实力强、影响大的品牌机构不多,高端家庭服务和新业态需求难以满足。行业协会等社团组织发展滞后,作用发挥不充分,指导服务不到位,一些行业规范和标准还没有形成。

三是家政服务“员工制”推进难。

现阶段多数家政服务企业属于中介机构,中介式推荐和劳务派遣式的管理方式,使经营者、劳动者、消费者三者之间的职责权利不明确,签署的服务协议不规范,家政服务员与用人家庭发生纠纷,经营者难以处理。经营者、劳动者、消费者三者均存在后顾之忧,阻碍了家庭服务业的发展。

四是家政服务员合法权益缺乏保障。

从调查情况看,虽然由家政公司或个体经营户派遣的家政服务员基本都与派遣单位签订了服务合同,但所签署的多为劳务合同,家政服务企业不缴纳社会保险费,造成家政服务员得不到社会保障。同时,由于家庭服务行业的特殊性,很多家政服务员的劳动时间过长,休息时间难以得到保障。

有关建议

一是建立健全家政服务业政策体系。

发挥政府在发展家政服务业中的作用。政府相关部门要适当介入,加以引导、管理和规范,以保证家庭服务业的健康发展。一方面要进一步完善相关管理制度,规范与健全家庭服务行业准入标准、用工制度及服务质量要求,拟订、实施有关从业人员管理费收取、劳动报酬的指导价格标准。另一方面积极扶持家庭服务企业,加大对家庭服务业的财政支持力度,特别是扶持发展不均衡且发展缓慢的东北地区。

二是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

行业协会具有协调市场主体利益、提高市场资源配置效率的功能。行业协会要规范家政服务行业市场秩序和行为准则,保护各从业人员及企业的合法权益;搭建家政服务信息平台,加强家政服务人员职业化管理,组织制定行业标准,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三是继续完善行业保障机制。

推行家庭服务“员工制”,提高家政服务员中正式员工和签订劳动合同的家政服务人员比例,解决从业人员的后顾之忧,从根本上稳定家政从业人员队伍,促进家庭服务业健康发展。

四是加强培训机构建设,提升职业技能水平。

政府要加强培训机构建设,认定一批定点培训机构,承担家政服务员的培训任务。在中等职业学校开设家政服务专业课程,鼓励培养更多学生成为家政服务专业人才,满足市场对家政服务的需求。鼓励家庭服务企业积极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培训,提升服务口碑。

五是充分利用网络资源,搭建互通平台。

通过建立完善各地区家政网,连接雇主与劳动力市场,建立起家政服务与市民沟通的桥梁,提供供求信息,开展网上服务,进一步促进家庭服务业的整体发展。

六是强化管理监督,规范行业发展。

构建家庭服务行业诚信体系,建立家政服务企业、从业人员信用记录;研究建立失信惩戒和守信褒扬机制,在家庭服务机构资质评级以及日常监管、表彰奖励中重点考核诚信经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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