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服务金融:快速老龄化背景下养老储备的多元化探索之二惠城开荒保洁13825404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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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31 14:07

养老服务金融:快速老龄化背景下养老储备的多元化探索之二——养老服务金融发展现状

2020-03-19 17:09

摘 要:随着各级政府部门对金融机构参与养老行业发展的日益重视以及一系列金融支持养老服务发展的政策指导意见的出台,惠城开荒保洁13825404095各金融行业纷纷布局,关注养老与金融行业的结合,不少金融机构也开始积极探索养老服务金融的发展路径,开创了一系列带有养老概念的产品,并取得了一系列成效。但是总体而言,我国养老服务金融还处于初步探索阶段,尚未形成新的金融业态,供需双方呈现出明显的不匹配状态,其核心问题源于多个方面:一是需方国民收入和传统观念约束下的经济基础不足和养老储备意识有限;二是供方在现有市场需求特征下创新长期养老产品的动力不足;三是政策配套环境和监管仍然欠缺加剧了需方的不信任程度,也降低了供方的参与动力。长期来看,养老服务金融的发展需要首先完善养老服务金融政策,营造良好的行业发展环境,在此基础上增强国民养老储备意识和能力,提振养老服务金融需求,同时,激励金融机构开发多元化金融产品,丰富养老服务金融产品供给。B3内容包括:养老服务金融概述;养老服务金融发展状况;养老服务金融面临的问题与挑战;养老服务金融发展趋势判断;老服务金融发展的完善建议。

关键词:老龄化;养老服务金融;财富管理;供给;需求

二、养老服务金融发展现状

(一)我国养老服务金融相关政策梳理

近年来,我国政府各部门已经认识到金融机构参与养老行业发展的重要意义,出台了一系列金融支持养老服务发展的政策指导意见,为我国养老服务金融的规范化发展提供了相应的政策基础。

2013年9月6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该《意见》首次提出将老年金融服务作为养老服务业的一部分,并提出要引导和规范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开发适合老年人的理财、信贷、保险等产品,这成为国家层面首次将养老和金融结合在一起的指导文件。2016年3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委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支持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要增强老年群体金融服务便利性,积极发展服务居民养老的专业化金融产品,鼓励银行、证券、信托、基金、保险等各类金融机构针对不同年龄群体的养老保障需求,积极开发可提供长期稳定收益、符合养老跨生命周期需求的差异化金融产品。这一《指导意见》不仅从国家层面阐释了金融支持养老服务的重大意义,而且从不同角度对金融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做出了具体部署和安排,被视为养老金融领域最为规范、全面的政策文件之一。2016年12月7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发展适老金融服务,这也可以被视为对人民银行等五部委《指导意见》的深化和强调。2019年4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进一步为银行、基金、保险、信托等金融机构养老金融业务发展指明了方向,为不同类别的养老金融产品的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持。

图2 养老服务金融相关政策演变历程

除了上述综合性的养老服务金融政策支持之外,各政府部门还相继出台了针对不同行业不同业务的专门性政策。在保险行业,2017年6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若干意见》,就丰富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供给,为个人和家庭提供个性化、差异化养老保障提出了相应的指导意见,为商业养老保险的快速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撑,成为保险行业养老服务金融发展的重要指导意见;同时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也备受重视,2014-2018年间,原保监会和现银保监会三次发布文件推动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发展,先后将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从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四个城市逐步扩大到全国范围内推广。在基金行业,2018年2月11日,证监会发布了《养老目标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对养老为导向的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展进行了明确的规范,既为证券基金行业支持养老服务的发展提供政策支持,也同时为广大国民养老金融需求的满足提供了规范性保障,成为证券基金行业参与养老金融服务的重要文件。

(二)养老服务金融——养老财富积累的实践探索

随着我国政府部门对金融机构参与养老行业发展的日益重视以及一系列金融支持养老服务发展的政策指导意见的出台,各金融行业纷纷布局,关注养老与金融行业的结合,不少金融机构也开始积极探索养老服务金融的发展路径,开创了一系列带有养老概念的产品,部分金融机构在养老财富管理方面进行了有益尝试和探索。同时,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广大国民养老需求呈现出多元化的趋势,加之人口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深,不少群体开始认识到养老储备的重要性。在金融创新的促进作用下,市场上的金融产品越发多样,而养老金融的产品的种类也是不断增加。广大国民开始根据自身的特点,参与到多元化的养老服务金融产品的购买中。从各行业养老服务金融的居民参与实际情况来看,由于经济基础、信任差异、需求差异等方面的不同,各行业养老服务金融参与的实际情况也存在着较大差异。

图3 各金融行业养老财富积累的实践探索情况

1.银行业:借助庞大客户,探索多元化产品

银行业在我国金融行业中占据着绝对的主导地位,在资金规模上,根据银保监会和人民银行统计数据,截止2018年底,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资产规模达到了268.24万亿元,占我国金融业总资产的比重达到了91.22%;在客户群体上,目前银行账户在我国国民中的普及率相当高,根据世界银行2014年发布的《全球金融包容性指数》数据,我国成年人拥有银行账户的比例达到了79%。与此同时,银行是我国国民最信任的金融机构,独立公关公司爱德曼(Edelman)2012年末在全球26个国家和地区进行一个“信任银行”的调查显示,高达80%的中国人表示信任银行,这为银行业开展养老服务金融业务提供了无可比拟的优势。具体而言,银行业的养老财富积累业务包括养老储蓄产品和养老理财产品等。

(1)银行养老储蓄产品

养老储蓄产品,即居民以养老为目的的储蓄(或称存款),具有低风险、收益稳定、灵活便捷等方面的优势。我国居民具有储蓄的传统,无论是和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相比,我国国民储蓄率均较高,根据 IMF 的统计,2017 年中国国民储蓄率为 47.0%,远高于世界平均储蓄率的 26.5%,也高于发展中经济体和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相关研究表明,我国居民主要的储蓄动机包括三个方面:养老、子女教育和住房[1],表明银行养老储蓄在很大程度上是国民养老储备的重要选择,国内部分商业银行在较早的时候也推出了专门的养老储蓄型的产品,如建行“月月享”养老储蓄产品,兴业银行“安愉储蓄”等。根据《中国养老金融调查报告2017》,银行是广大居民获取养老投资或理财产品信息的最主要渠道, 30.2%的群体将银行存款或银行理财作为养老投资/理财的首选,远远超过其他行业的养老金融产品。清华大学和同方全球人寿联合发布的《2018中国居民退休准备指数调研报告》也显示,2018年有48%的居民将储蓄作为最主要的退休收入来源。

(2)银行养老理财产品

我国养老理财产品是指由商业银行设计发行,以追求养老资产长期稳健增值为目的,鼓励客户长期持有的银行理财产品。与保险、基金等行业相比,我国商业银行养老理财产品起步相对较晚,于2007年开始起步,经历了十年的探索式发展,截止目前有十余家银行发行过养老理财产品,包括交通银行、徽商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储蓄银行等,这些银行率先设计并发行了一系列以“养老”为主题、具有养老产品特征的、或老年人专享的养老理财产品。具体来看,在投资期限方面,养老理财产品银行养老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平均为198天,也有一些养老理财产品的期限较长,如平安银行平安财富-养老系列产品期限20年,光大银行颐享阳光系列产品期限15年,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产品的养老属性;在投资门槛方面,银行养老理财产品与普通的养老理财产品差异不大,一般限定为5万元或10万元,也有部分产品达到了50万元;在产品类型方面,大部分为非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只有极少产品保证收益,与普通理财相比,养老理财产品的收益相对于同期发行的理财产品而言具有一定的竞争力,目前大部分非保本的产品收益维持在4.3%-4.9%之间,部分产品针对贵宾及大额客户收益有所上浮。

2.基金业:结合养老特征,创新全生命周期投资模式

基金业早在21世纪初就开始在满足居民养老金融需求方面也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一些基金公司如汇丰晋信、天弘基金、海富通基金、华夏基金、泰达宏利基金等多家基金公司相继推出养老主题基金,但由于没有监管部门进行明文规范,仅处于自我探索的阶段。2018年3月3日,证监会颁布了《养老目标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指引》指出,养老目标基金是指以追求养老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为目的,鼓励投资者长期持有,采用成熟的资产配置策略,合理控制投资组合波动风险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该《指引》对养老基金的形式、投资目标、投资风险、投资策略、投资限制、投资标的都做了明确规范,从制度上让养老目标基金追求收益稳健、风险可控。同时对基金公司以及基金经理的要求也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要求基金公司成立满2 年,近三年平均规模(剔除货币)200 亿以上,投研团队不少于20 人,其中至少3 人满足养老目标基金经理的条件,3 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基金经理则要求5 年以上投研经验,其中至少2 年为证券投资经验或者5 年以上养老或保险资金资产配置经验,历史业绩稳定、良好,无重大管理失当,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行为,从制度上保证了管理人的专业性及可靠性。

目前基金业养老服务金融产品的主体是养老目标基金产品,包括养老目标风险基金和养老目标日期基金两种产品。截至2019年6月21日,共有37家公司旗下的59只产品分五批获得了证监会颁布的“准生证”,其中养老目标日期基金33只,养老目标风险基金26只。华夏基金和易方达基金各获批4只,产品获批数量位于行业首位。在已设立基金方面,截止2019年6月21日,养老目标基金共设立42只基金,认购规模140.93亿元,认购户数114.47万户。总体来看,目前养老目标基金的总体规模还相对有限,参与人数也不足,但不可否认的是,养老目标基金作为养老服务金融行业的一次重大突破,为广大国民养老储备增加了新的选择,随着国民养老金融素养的逐步提升,可以预期未来将有更多的人通过养老目标基金进行养老储备。

3.保险业:利用风险防范优势,打造全方位保障产品

保险行业在风险分散和长期资金管理方面具备的独特优势决定了其在居民防范养老风险方面的重要作用,一直以来,保险行业都在个人养老保障的实现方面发挥着巨大功能。具体而言,保险行业在养老财富管理方面的供给包括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养老保障管理产品等多种形式。

(1)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现代商业养老保险是由商业保险机构提供的,以养老风险保障、养老金管理以及与养老需求相关的财富管理等为主要内容的养老金融产品和服务。在2014年保险业“新国十条”、2015年《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商业养老保险的若干意见》和2017年《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若干意见》等政策文件的指导下,各大保险公司纷纷探索并推出了传统型、分红型、万能型和投资连接保险等适合不同群体的商业养老保险产品。

(2)养老保障产品。养老保障管理业务是指养老保险公司作为管理人,接受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等团体委托人和个人委托人的委托,为其提供养老保障以及与养老保障相关的资金管理服务,包括团体养老保障产品和个人养老保障产品两种主要类型。其中,团体养老保障产品主要是为那些不具备建立企业年金计划的企业或者希望提供更多的激励机制的单位量身打造的综合的薪酬激励方案;个人养老保障产品则是面向个人消费者满足其养老财富投资增值需求的产品。值得注意的是,当前开展的养老保障业务并不提供保险功能,而更多体现出财富管理的属性。因此,相比保险公司的一般养老保险业务需要计提风险准备金和保险责任准备金,养老保障管理业务则只需要计提风险准备金。截至2018年底,行业中实际开展养老保障管理业务并具有一定存量规模的机构包括6家养老保险公司(国寿养老、平安养老、长江养老、太平养老、安邦养老、泰康养老)以及1家养老金管理公司(建信养老),截止2018年底,养老保障产品全行业业务管理规模达到6483.33亿元,相较2017年增长约42%,其中,个人养老保障管理产品规模占行业总规模接近95%,远超团体养老保障管理业务规模,表明养老保障产品已经成为广大国民养老储备的重要选择之一。

4.信托业:关注特定目标,开展专门化养老业务

养老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意愿为受益人管理和经营受托资产,信托到期后,由受托人给委托人提供养老经济保障或者服务保障等。养老信托具有信托财产独立、可实现委托人特定目的以及投资范围广泛等特征,且受托人专业,可以实现财务的连续管理,在养老方面具有其独特的优势,既可以保证养老财产的安全性,又可以解决老年人不愿或无力管理养老财产的问题,有助于养老财产的保值增值和有效利用,因此,近年来养老信托开始受到市场关注。

养老金融信托或称养老财产管理信托,是指委托人将财产交付至信托公司,信托公司按照委托人意愿通过资产管理实现保值增值,按照信托合同中规定的受益人、信托利益支付用途实现养老、传承的目的,养老金融信托的门槛通常较高。国内最早的养老金融信托产品是外贸信托与兴业银行合作推出的“安愉人生”养老金融信托,针对养老和财富传承双重需求,为资产在600万元以上的高端客群实现养老保障和财富传承。养老信托凭借其财产独立、可实现委托人特定目的以及投资范围广泛等方面的优势,得到了不少高净值人群的青睐。以国内首款养老金融信托产品——兴业银行“安愉信托”为例,目前已成功落地11单,管理的金融资产超过8000万元。

(三)养老服务金融——养老财富消费的实践探索

将年轻时积累的财富转化为有效的养老资产或者服务是养老服务金融的重要表现形式之一。近年来各金融机构也开始探索开发相应的养老财富消费类的产品,其中,房产是大多数老年人具备的固定资产,将其通过资产转换进行盘活,提供多元化的养老资金或服务,是金融机构探索养老财富消费的重要产品形式,银行业和保险业均在住房反向抵押产品方面进行了实践。此外,银行业和信托业还结合老年人的财富和养老服务需求开发了一系列养老财富消费产品。这些产品在一定程度上为老年人的养老经济保障和服务保障需求的满足提供了更为丰富的渠道。

图4 各金融行业养老财富消费的实践探索情况

1.银行业养老财富消费的实践探索情况

(1)住房反向抵押贷款。

住房反向抵押贷款是银行将老年人拥有的房产通过金融手段进行抵押,银行再根据房主的年龄、健康状况、预期寿命、房屋的现值及未来的折旧增值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根据房屋的价值定期给老年人一定数额的养老金,直到老年人去世之后银行可根据前期约定对房产进行处置。目前只有少数银行开展了住房反向抵押贷款业务,2011年中信银行最早在北京、上海等地开展住房反向抵押贷款业务,2013年兴业银行在“安愉人生”的基础上也推出了以房养老业务。具体来看,金融机构在相关业务推出时咨询的人数较多,但由于限制较多、缺乏利率优惠、风险担忧等一系列原因,国内住房反向抵押贷款业务量很小。而综合性养老金融服务产品则成为银行养老服务金融产品的发展趋势,大多数银行在推行养老金融业务时都会融合产品定制、健康管理、法律顾问、财产保障、增值服务等多元化的功能,受到了广大国民的青睐。

(2)综合性养老金融服务。

综合性养老金融服务是银行将理财、信贷、便利结算、增值服务等内容结合到一起,提供产品定制、健康管理、法律顾问、财产保障等综合金融服务的金融产品。如2012年5月兴业银行推出国内首个面向老年客群的“安愉人生”养老金融服务方案,不断升级产品和服务,满足老年客户的多样化需求把金融与养老、社区服务有效结合,并在全国各地推动实践,形成了一些有特色的兴业样本。2013年起,上海银行也开始围绕消费优惠、健康管理、住房保障及法律咨询等养老生活需求,搭建养老综合服务平台,包括入住高端养老社区、享受中医诊疗、保健养生、居家护养、个性体检、康复医疗等,为养老客户安筑健康、舒心的晚年生活。2016年4月19日,浦发银行创新推出银保“健康养老+”服务体系,并联合太平人寿、阳光人寿共同签署《专属产品合作协议》,在全国范围内发售“浦爱一生”和“普泰一生”保障计划,借助合作公司在医疗、养老等领域的专业化服务经验,实现了从以往“单一为客户提供保险产品”向“以专属产品为核心,通过加载定制化、专业化的产品和增值服务,为客户提供医疗、养老综合保障服务”的转变。

2.保险业养老财富消费的实践探索情况

保险业养老财富消费方面的实践探索主要体现在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产品方面,这是一种面向老年群体的、将“房产抵押”和“养老年金保险”相结合的创新型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即老年人将自己完全产权的房产抵押给养老保险公司,从养老保险公司领取养老金直到身故,在此期间老年人继续拥有房屋的使用、收益及其他经抵押权人同意的处置权,当老年人身故后,保险公司优先获得抵押房产处置权用于偿还养老年金等相关的费用,盈余部分可依法继承。2018年,中国银保监会《关于扩大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开展范围的通知》将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扩大到全国范围开展。幸福人寿一家开展了相关业务,2015年3月,幸福人寿推出的“幸福房来宝”产品正式获得保监会批准,是第一款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产品;2019年6月,人保寿险首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业务在广州落地,成为市场上第二家顺利承保此项业务的保险公司。

就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运行的实际情况而言,作为第一家试点机构,截至2019年4月,幸福人寿推出的“以房养老”保险产品累计承保194单(133户),其中北京、上海、广州三地的保单数占比较多。据统计,该保险产品平均每月每户发放养老金近8000元,根据地区房产价格的不同,每户领取每月最高3万多元,最低近2000元。[4]2019年6月,人保寿险首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也在广州正式落地。

3.信托业养老财富消费的实践探索情况

信托业养老财富消费方面的实践探索主要体现在养老消费信托产品方面。其重点在于养老消费权益及资金安全的保障,而不是预付购买消费权益的沉淀资金可能获得的收益。通过购买该产品,客户可获得相应的养老服务权益,项目募集资金在存续期内将投向低风险领域,同时预付资金由信托公司进行监管,从而保障资金安全。以中信信托推出的中信和信居家养老消费信托为例,客户可享受居家养老、健康数据管理以及紧急救援等服务,预存约1.1万元、2.1万元、3.1万元可享有一年期、不同折扣的相应服务。2014年中信信托与四川晚霞合作推出中信和信居家养老消费信托,面向居家养老的客户,产品期1年,可缴费1万、2万、3万元用于购买不同银卡、金卡和白金卡产品,在有效期内可以不同的折扣价享受养老服务机构提供的居家养老服务、健康管理服务和健康紧急救援服务等,产品到期后,根据实际消费情况,客户将获得本金全额返还以及部分现金收益。2015年,北京信托与汇晨养老也合作推出了一款“养老消费信托”,认购门槛为50 万元,投资回报包含了“货币收益”和“养老消费权益”两部分,由北京信托提供“基准收益+ 浮动收益”的货币收益,汇晨养老则提供养老消费权益,具体表现为入住项目养老公寓,借此可提前锁定养老床位或未来养老消费价格及优先权。

注 释

[1]尚文程.中国居民储蓄行为研究[J].财经界,2011(05):106-107.

[2]商业养老保险的密度和深度是衡量其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其中保险密度是一个国家的人均保费收入,保险深度则是指当年保费收入占GDP的比重。

[3]郑秉文.第三支柱商业养老保险顶层设计:税收的作用及其深远意义[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16,30(01):2-11.

[4]邓雄鹰. “以房养老险”推行举步维艰:四年承保194单[EB/OL] 证券时报网,2019-04-30

作 者

张 栋:管理学博士,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社会与金融研究中心博士后,中国养老金融50人论坛青年研究员

孙 博:管理学博士,金融学博士后,华夏基金养老金部产品负责人,中国养老金融50人论坛特邀成员,研究领域为养老金融。

《中国养老金融发展报告(2019)》

总 报 告

B.1 中国养老金融发展现状、挑战与趋势研判 董克用 姚余栋 张栋

一、养老金融概念及其内涵界定

二、中国养老金融发展现状

三、中国养老金融发展面临的挑战

四、中国养老金融发展趋势研判

五、中国养老金融发展的建议与思考

分 报 告

B.2 养老金金融:投资运营全面推进,产品类型日趋丰富 胡 兵 孙 博

B.3 养老服务金融:快速老龄化背景下养老储备的多元化探索 张 栋 孙 博

B.4 养老产业金融:演进历程、发展趋势和思考建议 曹卓君 秦 婧

调 研 篇

B.5 2018年中国农村养老金融调研报告 董克用 林佳钰

产 品 篇

B.6 养老金产品:持续助力年金投资产品化发展 闫化海

B.7 养老目标基金:个人养老金投资良好工具 刘 建 王建钦 胡俊英

B.8 养老保障管理产品:长足发展后的转型与突破 宣 华

B.9 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成效与未来展望 王增强 孙 瑜

B.10 商业银行布局个人养老金融产品的思考 杨董

专 题 篇

B.11 三支柱养老金对接模式探索 苏罡

B.12 养老目标日期基金下滑曲线设计及建议 李宏纲 沈艳芬

B.13 个人养老金账户制的实施路径 李志淦 崔文华

B.14 发挥私募股权在我国养老资产配置中的作用 丁岩松 贾佩琳 张凌睿

B.15 投资顾问参与养老金融的现状、经验与建议 尚筱 赵莎莎

借 鉴 篇

B.16 智利养老金改革路径与借鉴 张维义 李斐

B.17 美国目标风险基金的实践与启示 袁绪超 丁诗聪

B.18 海外养老金默认投资机制与借鉴 孙瑜 彭维瀚

附 录

B.19 中国养老金融50人论坛人员构成

B.20 后 记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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