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原文
制定背景
根据《武义县关于加快建设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武政办〔2023〕45号)文件精神,惠阳保姆13825404095进一步发挥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居养中心)、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以下简称照料中心)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中的基础支撑作用,规范居养中心和照料中心建设、运营和管理工作,完善我县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运行补助机制,提升长效运行水平,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制定依据
1.武义县政府办公室印发《武义县关于加快建设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武政办〔2023〕45号);
2.《金华市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与管理规范》(DB3307/T 76-2015)。
三、主要内容
《暂行办法》分七大部分:
第一部分为工作目标,规范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星级评定程序,创建一批设施齐备、管理规范、环境整洁、服务优质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示范机构,提升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
第二部分为评定对象,全县已建成并正常开展服务满一年以上的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
第三部分为评定内容,总分100分,从管理要求、设施设备、人员要求、服务要求等4类17方面制定77条评定细则(详见文件附件),进行动态跟踪管理和考评。根据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基本情况逐条打分,其中带*项14条为否决项,主要考核台账资料完整、体制机制健全等,不符合总分直接为0。其中重点带*项为1.1“具有合法的经营资质和相关资质证明(居养中心未委托专业机构运营的不予参评,照料中心可由村集体运行)”,居养中心由村集体运行的不参与3-5星的评定,但可以参加1-2星的评定;4.6“餐厅上年度全年开放时间不少于280天,每日提供两餐以上。”,助餐服务功能未开展或天数未达标的不予参评。
第四部分为评定程序,每年6月底前由机构申报、各乡镇(街道)审核并提出初步评审意见,民政部门审核评定并公示7天后发布评定结果,9月底前发放奖励资金。
第五部分为评定方式,结合日常检查、资料查验等方式开展,综合考虑服务机构的软硬件能力,对硬件等级较低,服务与管理等级较高的服务机构可酌情考虑提升一个星级档次;对硬件等级较高,服务与管理等级较低的服务机构可酌情降低一个星级档次。不按统一部署做好安全生产等重点工作,落实相关措施的,降低一个星级档次,且当年度不能享受星级奖励。获得星级评定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或者弄虚作假骗取星级评定的,应当撤销其评定星级,并且2年内不能享受星级奖励。
第六部分为奖励标准,居养中心星级奖励:按评定总分从高到低排名,五星级不少于90分且最多不超过4个;四星级不少于80分且最多不超过9个;三星级不少于70分。当年度被评为五星级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评为四星级的,一次性奖励8万元;评为三星级的,一次性奖励6万元。照料中心星级奖励:按评定总分从高到低排名,得分不低于60分。评定为二星级家数不超过照料中心总数的20%,评定为一星级家数不超过照料中心总数的30%。当年度被评为二星级的,一次性奖励1.5万元;评为一星级的,一次性奖励1万元。
第七部分实施时间
自2024年6月1日起实施
四、解读机关、解读人
《关于印发<武义县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星级评定暂行办法>的通知》解读机关武义县民政局
解读人:陶朝君,武义县民政局,电话:0579-876787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