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构建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 推进阳光家园计划家政服务13825404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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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2-20 11:32

  天津北方网讯:天津市近年来开展的老年日间照料中心(站)建设,家政服务13825404095让很多老人享受到了温馨的“托老服务”。日前,西青区的读者胡先生致电本报,希望了解本市有没有针对残疾人的托养服务。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为满足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的特殊服务需求、改善残疾人的家庭生活状况,本市正在实施推行“阳光家园计划”,对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实行集中托养服务,构建以大力发展残疾人居家服务为重点、日间照料托养为辅助、寄宿托养为托底、庇护性就业托养为尝试的多样化托养服务体系。

  哪些重残人士属于托养服务对象

  具有天津市常住户口,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经区县残联审核确定,日常饮食起居自理有困难,但其家庭无力照料或照料困难,或家庭收入低、无经济能力雇人照料、需要专人护理或确需委托帮助照料,处于就业年龄段(16-59周岁)未就业的智力、精神(病情稳定)和重度残疾人。

  上门照料生活包括哪些内容

  对到日间照料托养机构有困难,家庭具有照料条件的,享受低保或特困救助(视情况可扩展),不能自理或自理有困难,长期需要专人照料的重度和年龄较大的残疾人,可以由家政服务机构和个人上门进行生活照料等服务;具体是洗衣、做饭、整理卫生、居室保洁、衣服烫熨、陪同看病、取药、代为购物、代为办理社会事务,为残疾人定期换洗衣物、洗澡、理发、修剪指甲、协助上厕所排便,照顾起居、饮食、给药,帮助康复技能训练、交流沟通情感(话疗)等根据残疾人需求提供切实可行的服务内容。

  托养服务形式分为两种

  机构服务是指区县残联通过向社会招标,以购买服务、遴选、委托等形式,确定优秀家政服务机构或相关社会组织,签订服务协议,为残疾人提供居家服务;个人服务是指对居住分散的农村和确实无合适专业服务机构的区域,由区县残联具体组织,依托街道(乡镇)残联或社区(村),选聘有爱心和责任心、能贴近残疾人服务残疾人的亲属、邻居、可靠朋友、残协专职委员等人员,根据残疾人需求,与其就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形式、劳动报酬等签订协议,为残疾人提供居家服务。

  三种托养服务方式照顾不同人群

  日间照料:对日间家庭无人照料的中、轻度智力残疾人、精神(病情稳定)残疾人,由机构提供日间照料托养服务。主要服务内容是生活照料、康复训练、职业技能培训、工(农)疗、心理辅导、餐饮等多种形式的服务,照料其日间生活、促进恢复其机体功能,提升其职业技能,使其逐步回归社会。由监护人按规定时间接送被托养残疾人。这种方式以政府为主导,部门配合,区县残联组织兴办日间照料托养机构;依托街道(乡镇)、社区(村)建立日间照料托养机构,实现资源共享,区县残联给予业务指导;鼓励社会力量和个人兴办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日间照料机构。

  寄宿托养:对依老养残家庭中无自理能力的重度残疾人,抚养人或监护人年老体弱无力照料的残疾子女,或子女因严重病、残,无力照料的60周岁以下的残疾父母,提供寄宿托养机构托养,为其提供全天候的生活照料、护理和康复训练等服务。政府主导,各部门支持,区县残联组织兴办寄宿托养机构,可采取社会化管理方式;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兴办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寄宿托养机构,实行民办公助;可因地制宜,注重融入,依托正在运营的医院、养(敬)老院、特殊教育学校、福利机构等社会资源开办寄宿托养机构,实现资源共享。

  庇护性就业托养:对病情稳定的精神残疾人、具有一定劳动能力的智力残疾人,由所在企业设立的专门庇护车间、工场、农业基地,提供工疗或农疗托养,相关各种企业,特别是福利企业和农村残疾人扶贫基地,专门设立庇护车间、工场或农业基地,开设适应残疾人工作的环境和工种。配备有责任心和爱心的人员管理和照顾残疾人,从生活上关心、从心理上沟通、从情感上融入残疾人,提供优质服务。

  寄宿型托养服务机构每张床位有补贴

  本市鼓励和支持每个区县建立一所社会力量兴办的残疾人集中托养服务机构。市和区县残联兴办的托养服务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可由残联进行运营管理;也可以委托资质齐全、信誉好、有一定实力的公办民营机构、专业性公司和社会组织合作承担运营管理;街道(乡镇)和社区(村)级托养服务机构,由街道(乡镇)和社区(村)组织机构运营管理。

  为满足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的特殊服务需求,改善残疾人的家庭生活状况,本市将进行机构建设补贴,市级残疾人寄宿型托养服务机构,按照每张床位3000元标准给予机构一次性建设补贴;区县级残疾人寄宿型托养服务机构,按照每张床位2000元标准给予机构一次性建设补贴。本报记者李晶实习生史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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