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家政服务13825404095甘孜。岳女士和同伴来当地旅游,当天入住某酒店,由于白天两人玩的比较嗨,办理入住后两人就早早的睡了。因为第二天没有什么安排,两人就想晚点起床。上午十点钟,岳女士同伴在上卫生间,自己还躺在床上,房门突然被打开了,一位保洁阿姨直接闯进房间,要求他们提前退房,她要打扫卫生,岳女士对此事不满将该事件曝光!
(素材来源:光明网)
岳女士和同伴来当地旅游,在游玩之后,她们当天入住酒店。
一天的活动后她们感觉非常的疲乏,办理好入住手续后两个人美美的洗了个热水澡,就躺下休息了。
想到第二天没有安排什么活动,她们就想多睡一会儿,然后等到11点多直接退房。
谁知当天上午不到10点钟,岳女士还躺在床上玩手机,她的同伴去上卫生间。
就这么在毫无征兆,未被敲门的情况下房门被打开,一位保洁阿姨直接闯进房内,当时岳女士同伴并未穿好衣服,人还在上厕所。
两个女子当时就吓坏了,当看清楚进来的是一位保洁阿姨,她们才放下心来。
保洁阿姨要求她们办理退房,自己好做清洁,岳女士表示,他们衣服都没来得及穿好,还不到退房时间被催退房,感觉真的离谱。
岳女士当时惊问保洁:你怎么进来的,我们还没退房,你直接闯进来,我们还没穿衣服!
保洁阿姨也不着急,慢条斯理的说:我进来收拾房间。
岳女士争辩:还不到退房时间,你是故意来催客人退房的吗?
保洁阿姨并不否认说:你们早点退房,我要尽早收拾好房间。
岳女士气坏了,她直接怼到:我是付了房费的,不是到12点才退房吗,现在不到时间凭什么提前几个小时退房?
虽然她们据理力争,但保洁阿姨始终没有离开房间的意思,看到她执意要收房,女子和同伴只好在保洁阿姨的目光下,匆匆收拾了一下退房离开。
按说已经付了足额房费,距离正式退房还有一段时间,保洁完全没有必要如此强硬地催促退房。
而且更令人难以接受的是,保洁人员在没有得到她们允许的情况下,没有敲门而是直接进入房间。
也没有给予她们足够的私人空间,和充足的时间整理自己行李,而是直接从她身边擦过,打扫起房间来。
事后岳女士越想越气,就将此事发到了网上,对该入住的酒店进行了曝光,同时向当地有关部门进行了投诉。
当地市监局接到举报后,非常重视,并迅速成立联合调查组,开展调查工作。
该事件,不仅导致涉事酒店停业整顿,还在当地旅游业整治活动的背景下持续发酵。
随后,该视频在平台上不见了,有网友猜测该女子可能被威胁了。
不久岳女士发视频称并非被威胁,而是视频被自己隐藏了,目前双方已协商处理。
岳女士表示,涉事酒店已向她公开道歉;她选择接受这一份歉意,她也知道人无完人,自己深知谋生的不容易。
岳女士也是个善良人,她也是四川人,她表示对当地的旅游感到深深地自豪,以后还会去这些地方旅游。
目前,该酒店被责令暂停营业,以采取补救行动。
那么,这件事从法律的角度来分析,应该如何看待?
1、根据合同的约定,岳女士入住该酒店,与该酒店达成了一个服务合同关系。
即岳女士支付对应的价款,店方除了提供舒适的入住环境外,还要保证障客人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以及隐私安全。
另外,岳女士她们支付的是全额价款,应该享受酒店规定的入住时间,按规定,岳女士应该是在上午12点退房。
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依法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保洁提前两小时催促客人退房,其行为属于违约。但保洁是酒店的工作人员,因此岳女士有权要求店方承担违约责任。
2、保洁阿姨在未获得客人同意的情况下,私自打开房间,已经侵犯了客人隐私权。
《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进入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岳女士和同伴从入住房间后,房间理应属于她们的私密空间,保洁阿姨在未获得本人同意的情况下,贸然打开客人房们,按上述法律规定,已经侵犯了岳女士和同伴的隐私权。
店方作为经营酒店业务的主体,负有直接以及不可推卸的责任。因此,岳女士有权要求保洁阿姨,以及店方赔礼道歉,并退还本次的住宿费。
目前有关部门已经通报了调查结果:对涉事酒店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涉事酒店已向当事人及广大网民公开道歉;
责令涉事酒店暂停营业以采取补救行动;店方则已通过某平台将款项退还给了岳女士,并郑重承诺:为岳女士关注的所有风景名胜和旅游景点,景点门票免费。
对此,岳女士表示接受店方的道歉,对于当地处理的结果,感到很满意,以后自己还会向朋友介绍到这个地方来游玩。
入住酒店,遭遇保洁人员私自闯入房间要求提前退房,对于这件事,你是如何看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