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暨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批后公告惠州保洁13825404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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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24 00:32

《瑞安市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暨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批后公告

编制单位: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瑞安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批复时间:2023年9月25日(瑞政发〔2023〕55号)

一、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分为市域和中心城区两个层次。市域层面规划范围为瑞安全域,惠州保洁13825404095辖12街道9镇2乡;中心城区范围包括12个街道和塘下镇,是本规划中养老设施布局的重点区域。

二、规划对象

本规划所称养老服务设施,是指为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的各类设施,主要包括“机构养老服务设施、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其他养老服务设施(养老配套服务设施)”三大类。

三、规划期限

与《瑞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保持一致,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其中近期为2021-2025年。

四、规划目标

至2035年,进一步强化普惠性、专业化、护理型、智慧化养老服务供给,营造老年人友好环境。

形成“9064”的养老格局:即90%的老年人居家养老、6%享受社区养老服务、4%享受机构养老服务。

提升养老床位数:2035年规划每千名老年人拥有社会养老床位数达到55张以上,其中,机构床位数不少于40张,护理型床位占机构床位比例不低于60%,民办(民营)机构床位占机构床位比例2035年力争达到70%以上。

五、规模预测

老年人口规模预测:衔接《瑞安市域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总人口预测,综合老龄人口占总人口比例、老龄人口增长与死亡预测等多种方法,规划2035年应对全市域常住老龄人口总计约43.5万人。

老年人服务设施规模预测:按照“9064”养老格局要求,规划机构养老服务的老年人口约1.74万人,即规划配建机构床位数1.74万床。

六、主要指引

(一)创新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

1.促进养老服务新业态发展:培育发展老年产业集群;鼓励发展老年宜居产业;有序探索老年金融服务。

2.创新养老服务数智化发展:深化数字化改革迭代;推进数字化养老应用;深化探索智慧养老。

3.推动医养结合有效融合:深化建设医养结合体制机制;探索打造多层次康养联合体;健全康养一体化服务机制。

4.开拓农村养老服务新途径:探索“农村幸福颐养”;建好农村养老服务主阵地;探索多元农村助老模式;促进农村养老服务增能。

5.健全养老服务监管制度:强化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健全养老服务质量综合评估制度;建立养老服务社会信用体系。

(二)老年友好环境建设指引

1.老年空间友好环境建设指引:推动公共空间无障碍和适老化改造;强化居家环境的适老化改造;全面提升全域老年人居环境。

2.老年政策友好环境建设指引:进一步规范发展机构养老;创新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模式;加强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和保障;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营造社会敬老、优待老人氛围。

3.老年社会参与友好环境建设指引:扩大老年教育资源供给;提升老年文化体育服务质量;推进智慧助老,消除“数字鸿沟”;鼓励老年人继续发挥作用。

(三)完善养老服务设施布局

1.保障机构养老服务的支撑作用。大力发展机构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规模化、连锁化的大型机构养老服务设施,谋划新型医养护一体化的机构养老设施。

2.发挥居家养老服务的基础作用。建设乡镇(街道)—社区(村)居家养老照料中心的两级服务设施体系,统一服务标准,适应各片区(街道乡镇)条件和特点,灵活配置服务功能。

3.促进社区与居家养老有机结合。结合瑞安老龄人口分布实际,推进社区养老服务与居家养老服务有机结合,形成社区日间照料、机构短期托养、居家上门服务、家庭适老改造、康复辅具租赁等有机结合、相互补充的居家养老服务格局。

七、设施布局

规划2035年布局机构床位数17400床,保留现状床位数的基础上,通过新增养老机构、闲置设施改造、老人公寓改造提升、托老所建设以及家庭病床、康养机构(护理院)等方式,规划新增床位数不少于13605床。

(一)新增养老机构布局:规划新增养老机构8所,增加床位数不少于4328床,护理型床位数按照新增床位总数的75%进行引导。

(二)闲置设施改造利用布局:衔接公共服务设施专项体检等工作,积极引导乡镇卫生院、基层闲置学校等设施进行改造,规划至2035年争取闲置设施改造的养老机构规模达到1402床,包括老年养护院、托老所。其中,老年养护院计入机构养老设施计906床。

(三)老人公寓改造引导:积极引导现状部分养老公寓改造提升后配建机构养老设施,改造后的老人公寓应配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条件允许可配建护理院。重点引导9处老人公寓改造提升,在规划实施中加强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更多老人公寓开展改造。改造后的老人公寓配建护理院,计入机构养老设施。配置护理型床位,按照新增登记床位数的50%进行引导。鼓励采用“村建民营”模式,以村集体为主导,部门引导规范,引进民营机构运营管理。

(四)老年康养设施布局:规划谋划6处老年康养设施(居养型设施,含护理院),护理床位数按照登记床位数的75%进行引导。

(五)15分钟养老生活圈与养老服务中心规划布局:在瑞安市中心城区范围规划13个15分钟养老生活圈(12街道+塘下镇),中心城区外规划10个乡镇养老服务圈,每个养老服务圈配建1所街道(乡镇)级养老服务中心,市域共计23所。以建设15分钟养老生活圈为导向,推进街道(乡镇)级社区级养老服务中心规划及各类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六)5分钟养老生活圈与居家照料中心规划布局:以中心城区建设居家照料中心为重点,积极推进打造5分钟养老生活圈。规划期末,力争实现居家照料中心在基层社区的全覆盖。保留现状已建居家照料中心396家;衔接城镇社区规划中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在中心城区社区中新增32个居家照料中心;规划引导推进闲置设施改造利用,新增23家托老所共计496床,依托社区(村)级居家照料中心统筹管理,同时积极引导养老服务供给向乡村地区覆盖。5分钟养老生活圈打造重点在于夯实基础保障、突出社区服务特色,结合各社区、村庄的实际条件和老年人群需求,因地制宜配建养老服务设施。鼓励建设多社区、多地块联合统筹养老用房,按1000-1500m2控制,可结合社区用房建设。

(七)居家养老服务用房配建:城镇新建住宅小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城镇老旧小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镇街级和社区级居家养老服务用房以及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用房配建按照《温州市居家养老服务用房配建实施办法》中的相关标准、要求、程序等执行。

八、图纸

养老设施总体布局规划图

养老配套服务设施规划图

近期建设项目引导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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