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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背景
为了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养老服务综合改革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8〕77号)、《丽水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乡镇(街道)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社区嵌入式养老护理机构建设的通知》(丽民〔2019〕19号)等文件精神及省市县民生实事要求,惠州保洁13825404095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共同制定了《青田县乡镇(街道)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和运营补助暂行办法》。
二、文件依据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养老服务综合改革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8〕77号);《丽水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乡镇(街道)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社区嵌入式养老护理机构建设的通知》(丽民〔2019〕19号)。
三、主要内容
1、共有6章,第一章总则,第六章附则;
2、第二章规定申请补助所需的条件;
3、第三章规定申请补助的标准;
4、第四章规定资金拨付的方式;
5、第五章规定监督管理的方式。
四、文件施行时间
2019年6月24日
五、解读机关及联系人、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青田县民政局
解读人:陈女士
联系方式:0578-6824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