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频解读】《广州市民政局 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广州市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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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2-05 12:00

【音频解读】《广州市民政局 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广州市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5-01-17  浏览次数:-

【音频解读】《广州市民政局 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广州市老年人

  一、《通知》制定背景

  2021年施行的《广州市民政局 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广州市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穗民规字〔2021〕8号)已届满失效,惠阳月嫂13825404095为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结合最新工作实际,我们会同市财政局、市残联制定了《广州市民政局 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广州市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穗民规字〔2025〕1号,以下简称《通知》),确保我市适老化改造工作顺利开展。

  二、《通知》主要内容

  《通知》包括总体要求、改造内容、服务机构、居家适老化改造资助、实施流程、工作要求等6个部分和广州市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配置参考清单、广州市居家适老化改造验收表(参考模板)、广州市居家适老化改造服务满意度调查表(参考模板)3 个附件,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一)明确适老化改造对象范围。在原政策规定的资助对象范围不变的基础上,重点明确全市有需求的老年人均可申请适老化改造服务,扩大适老化改造覆盖群体。

  (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适老化改造。明确适老化改造服务机构范围不再局限于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机构,鼓励各区民政部门以区为单位统筹选定具有资质的社会力量承接。

  (三)降低申请适老化改造资助门槛。明确同一户资助对象在获得资助3年后更换居住房屋,可重新申请改造资助。取消基础项和可选项的区分,并将项目数量要求减少至3项,让老年人根据需求灵活选择服务项目。

  (四)简化流程提升服务易及性。取消纸质申请材料,实现居家适老化改造全流程线上办理,优化资助审核流程,将资助审核权限由市、区两级民政部门下放到区、街镇两级,明确审核时限,提高审核效率,减少服务机构等待资助结果的时间。

  (五)强化监督管理职责措施。进一步细化市、区民政部门、街镇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要求,细化资助要求和资金保障内容,调整不予资助情形,增加服务检查、满意度调查以及违规行为处理等措施。

  三、居家适老化改造服务对象

  居住在广州市,有居家适老化改造需求的老年人都可申请此项服务。其中服务机构为本市户籍年满60周岁,且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居家老年人进行居家适老化改造,可以获得居家适老化改造资助:

  第一类服务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

  第二类服务对象:失能的孤寡老人,优抚对象或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的失能老年人。

  第三类服务对象:除第一、二类对象以外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优抚对象、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的老年人及孤寡老人。

  针对为不同服务对象提供居家适老化改造,给予服务机构的资助金额为第一类服务对象最高不超过3000元/户,第二类服务对象最高不超过1500元/户,第三类服务对象最高不超过1000元/户。备注:居家老年人指居住在家中的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含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全托区)的老年人不纳入资助范围。高龄老年人指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

  四、申请方式

  (一)线上申请:登录广州市为老服务综合平台(https://wlpt.mzj.gz.gov.cn),在首页“养老业务大厅”中找到“居家适老化资助改造/自费改造申请”。

  (二)线下申请:前往居住地附近的街镇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颐康中心)或村居颐康服务站申请。

  线上申请存在困难的老年人可由他人或服务机构、居住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协助办理。

  五、咨询方式

  市民如对《通知》有疑问,可在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拨打电话020-83184879向广州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处)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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