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开警车送孩子的背后:监督与处分不能双标,惠阳保姆13825404095警察也是人民
2019-05-30 15:23
警车,当然是公务用车,是人民警察、法院、检察院及其它司法机关用于公务所用车辆,而且是有诸多法律明确赋予的特权的公务用车。
所以,对警车的使用,理所当然要严格管理,防止警车私用。
可是,这个警车私用中的“私”,该如何界定呢?
近期,在河北衡水就先后发生两起“警车学校门口送人”事件,引发公众非常强烈的质疑,然后相关单位迅速应对并做出处理。
第一起,5月24日上午,一辆警车接送孩子上学被网友拍了视频并迅速扩散。衡水市公安局获悉后立即成立调查组针对此事展开专门调查,并第一时间发出通报:
原来是衡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法制大队的司机在下午4点时送孩子驾驶警车上学被人拍了,然后就丢了工作。
我们都知道孩子目前正常的上课时间是下午3点,所以我们不知道这个警车司机为什么会在下午4点才送孩子上学,而且还驾驶警车。
是不负责任睡过头了把送孩子的事忘记了?是工作太忙而实在是没时间送?还是接到孩子后因为工作原因就把孩子放车上,想工作与送孩子两不误顺路送孩子上学?
警方的通报并没有说明原因。
不过,无论什么原因,警方的定调是违反警车使用管理规定,然后依“被网民拍下上网,严重影响了公安机关形象、造成了恶劣影响”,所以直接辞退,还连累了大队与支队领导。
在这个案例中,群众监督的力量与警方快速而严肃的处置让人印象深刻,监督是为了让警车不能私用,应当鼓励,警方快速而严肃的处置是为了给网民与社会一个交待,也应当予以表扬。
可是,却真的在这监督与处置之中,感觉到丝丝的寒气。
我们再来看看这接着发生的第二起。
据河北广播电视台冀时客户端在5月29日晚8时31分发布的消息,当天在衡水朋友圈再次出现“警车在某小学门口送孩子”小视频,经查系衡水市桃城区法院警车。
记者据此强烈追问:前几天,衡水公安刚刚处理一起“警车送孩子上学”的违纪事件,三令五申强调纪律的情况下,怎么还敢有干警顶风违纪,违规使用警车呢?
然后桃城法院经核实,发布通报,称在5月29日中午13时30分左右,衡水市桃城区法院送达组周某某、刘某某两名法警,在外出送达的过程中,途经刘某某孩子所在的学校,刘某某下车给其孩子送“六一”演出服装,违规使用警车,被路人拍下,以微信小视频的方式发送到群聊中,继而被转发至朋友圈,造成不良影响。
然后呢,桃城区法院领导立即召开党组会,对周某某、刘某某予以辞退,并对涉事部门庭长、主管副院长进行相关处理。
这还不算,当日下午17时30分,桃城区法院随即召开全院干警纪律作风整顿暨警示教育大会,向全院干警通报今日事件的处理结果,并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举一反三。
桃城区法院表示将狠抓队伍建设,以开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加强内部管理”活动为契机,持续开展好纪律作风整顿工作,严防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这一开警车送孩子事件的真相是法警在路过孩子学校时,给孩子送去六一演出服装。
此时,法警因给孩子送演出服装被开除,7维对这样的监督与这样的处置处分,又感到了一份心寒。
这样的行为真的是顶风违纪与违规使用警车吗?
因为官方的通报并没有说明,所以我们无法知晓刘某某这个法警为什么会利用送达的路上给孩子送演出的衣服,而送衣服的时间是中午1时30分,孩子应当是午休时间。
或许是刘某某就是想占公家一点便宜,或是也有可能是他实在是太忙,忙到没时间请假去给孩子专门送衣服,只好趁着路过甚至是顾不上孩子正在休息,把演出所用衣服送去。
这两起警车送孩子、送衣服事件中的两个孩子,我们无法想像与体验,两个孩子的心中会对爸爸被开除一事会有什么样的感受!
而我们不是一直在说要充分考虑未成年人的感受吗?
然后,让我们回到本文的开始所问的:警车私用中的“私”,该如何界定呢?
我们首先来看看曾经发生在衡水的几起涉警车事件。
比如在2017年10月24日11时,一群众孩子被开水烫伤手腕而向交警求助,衡水交警拉着孩子与孩子父母奶奶闯着红灯快速送到了医院。
比如在2018年的2月19日、大年初四,衡水交警王新胜因为执勤而顾不上送生病的妻子去就治,也不敢开警车送妻子看病,他只能让亲戚帮忙照顾妻子了。可是他呢,却在执勤时开着警车把一个在路上发病的孩子送到了医院。
比如在2018年3月,一孩子被针刺伤,孩子父母怀疑是毒针而急于送孩子就医,衡水交警发现后,警车开道、并开启一路绿灯,将孩子用最快的速度送到医院。
比如今年1月30日,前去医院就医的患者遇到堵车,便向正在一边值勤的滨湖新区魏家屯派出所辅警求助,辅警肖志瑞驾驶警车开道将患者送到医院。
警察,送群众生病的孩子就医是公而送自己生病的妻子就医会不会就是私呢?
当然有人会立即说,群众的安全第一,用警车送医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体现,这和用警车送孩子上学不能混为一谈。
那么,我们再来看看近年来所发生的警车送学生上学的事件。
比如在2015年1月发生在太原的一起“警车送孩子事件”。
太原的一名交警送孩子上学被群众拍了并传播上网,说是警察警车私用。可是最后的结果却是这个交警送的不是自己的孩子,是送一个马上考试要迟到的群众的孩子。
结果呢?警车私用马上被媒体与群众翻转为“警察是暖男”!
警察用警车送自己的孩子是违纪,而送群众的孩子就是温暖!
再看看2016年8月发生于江苏南京的一起,爷爷骑一有很大安全隐患的三轮车载着奶奶和三个孩子去上暑假兴趣班,交警出于安全进行暂扣,却又驾驶警车送三个孩子去上兴趣班了。结果被人拍到说警察开警车送孩子上学是警车私用。在警方公布真相后,媒体报道标题是:警车送孩子上学? 孩子不是自家的!
这个标题是否让人感觉是那么的心凉呢?如果孩子是自家的,这些警察是否会被开除、处分?
再看发生在2017年9月山西吕梁的警察天天用警车送孩子上学事件。
当时,孝义市崇文派出所的警车经常送一对姐弟上学,被网民拍照举报,认为警车私用、严重违纪,而且还非常嚣张。结果调查的结果却让人从愤怒瞬间转为感受温暖了。
调查组在调查中
原来这对姐弟的父亲刚刚去世而没人照看,崇文派出所知道后就把孩子接到派出所暂时居住,民警们捐款为孩子们购买衣物、日常生活用品、学习用品,还辅导孩子作业。最核心的是民警还得天天开警车接送孩子上下学。
因为孩子不是警察的,严重违纪立即翻转成为极度正能量!
而在2013年3月,在湖南张家界发生的警车送孩子一事引发热议,一名交警执勤地恰恰是孩子的学校门口附近,他就公私兼顾的开警车送孩子上学后将车停在学校门口,开始执勤。张家界市纪委监察局立即表示该交警的做法违反相关规定。
因为是警察、因为是警察的孩子,即使恰恰警察上班的地点与孩子的学校在一个地方,警察也不能接送孩子!
这里没有警察的任何温暖。
再来看看刚刚发生的,5月上旬某日,佛山禅城公安抓获一名女性嫌疑人,当时她正准备送7岁的儿子上学。为避免给孩子留下不良影响,民警没有立即抓捕嫌疑人,而是在确保孩子不知情的情况下,由民警送孩子上学。
民警护送嫌犯小孩上学视频上网之后,感动了一众网友,24小时内点击量突破6000万次,获得260万次点赞,纷纷肯定公安机关既严厉又暖心的执法行动。
可是,如果是民警在执勤时顺路送自己的孩子上学呢?又会是什么样的结果呢?不用想也知道!
还有,5月16日,一老汉送孙女上学路上摔倒,脸上受伤。唐山交警看到后让老人去医院治疗,他们驾驶警车送女孩上学。
然后交警的行为受到了学校、群众一致的好评!
那么,此时如果警察因为某些紧急情况送自己的孩子上学呢?恐怕会立即变成了大家一致的指责警车私用!
而警察为了服务群众而警车“私”用的情况,还会大规模、集中的出现,这就是每年一度的高考。
高考期间,警察驾驶警车、警用摩托车送迟到的考生到考点、为考生到家拿证照的情况会高发不断。
这还是常见的,不常见的是有些群众为了省钱而让警车接送的。比如去年发生于南京的著名的“梨花带雨”女生要求警车接送自己到学校的、比如醉鬼的老婆为了省钱而打110要求警察开警车把醉鬼送到家的、比如孩子腿部受伤120来到后收费而赶走120却打110要求警察开警车送到医院的......
这些情况,是否也属于警车私用呢?
如果不是,那么如何界定这个“私”呢?难道仅仅用警车上坐的人是否是警察的孩子来判断来界定吗?
仅仅因为送的孩子是不是警察的孩子,一个事件就处于温暖、正能量与违纪被开除、处分的两端!
那么,警察就不需要感受到温暖吗?警察的孩子就不可以感受到温暖吗?
其实呢,目前基层警察对于警察的荣誉感还能感受到多少呢?还有多少人喜欢驾驶警车呢?一般而言他们除非迫不得已,是不会开着警车送孩子上学、送衣服的!
如果真的属于刻意警车私用,处分自然正当。可是如果属于警察所迫不得已的情形呢?警察难道不属于人民不属于群众?警察的孩子就不是孩子?
我们不能因为警车上的孩子是否警察的孩子而改变事件的美与恶!
人民的监督需要心怀正义,官方的处置需要心有担当。如果监督失去正义而处置仅仅为了迎合甚至是取悦人民,那么这样的监督与处置就失去了温暖与人性,就是我们最为反对的、最无耻的双标。
请把这份温暖分享给警察与他们的孩子一点点,不要让他们温暖与人们无关!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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