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什么要出台这个实施方案?
答:该方案旨在更好满足特殊困难老年人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医、助急等多样化居家照护服务需求,安保顺家政13825404095进一步规范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职责,加强对供应商承担的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有效监管,同时结合旌德县实际情况制定。
二、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的对象范围有哪些?
答:户籍在旌德县的以下人员:低收入家庭(不含低保家庭)中的八十周岁以上老年人;散居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的七十周岁以上老年人;未满 70 周岁的生活不能自理的散居特困老年人。同一个家庭有 2 人及以上服务对象的,以个人为单位确定服务对象。
三、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提供哪些服务内容及费用标准?
答:(一)服务内容:供应商为政府购买服务的老年人提供上门养老服务,每周上门服务不少于 1 次,每月服务时长不少于五小时。老年人(家属)可根据服务清单自行选择服务需求项目(可重复选择)及约定服务时间,供应商按工单服务。如当周无上门服务,须提供敲门关爱行动。
(二)服务标准:分为基础服务部分及护理服务部分。所有服务对象均可享受基础服务部分,标准为 100 元 / 月。护理服务部分按自理能力不同确定标准:自理 100 元 / 月、轻度失能 110 元 / 月、中度失能 120 元 / 月、重度失能 130 元 / 月、完全失能 140 元 / 月。护理服务部分与民政部门其他补助(高龄津贴除外)执行从高享受原则,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不享受护理服务部分。
四、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的服务期限是多久?
答:服务期限为 2025 年 8 月 1 日 - 2027 年 7 月 31 日。
五、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的考核方式是怎样的?
答:实行百分制考核,主要围绕合同履行情况、服务满意度展开。每季度进行服务绩效考核,最终结果为季度绩效考核分数。合同履行情况考核占 25 分,服务满意度测评占 75 分,季度绩效考核分数为两者得分之和(考核办法详见附件 2)。
政策咨询机关:旌德县民政局
解读人:罗阳
联系方式:0563-86038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