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邻居照看孩子,出了事责任如何认定?安保顺家政13825404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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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14 09:07

帮邻居照看孩子,安保顺家政13825404095出了事责任如何认定?

政务:阳城法院 2023-08-23 17:58

帮邻居照看小孩,

孩子玩耍过程中意外坠亡,

是否要承担责任?

经晋城市两级法院审理,

一起因“好意施惠”引发的

生命权纠纷案有了结果。

张某与王某系朋友,平时两家关系和谐,孩子同龄,经常轮流接送、一起玩耍。2022年某天,张某与王某电话约定,由王某夫妻两个带两家孩子一起去玩耍,之后王某还给张某孩子买了玩具并给张某微信发送孩子玩玩具的照片。当晚8点左右,张某孩子在玩耍时坠落到施工场地,于次日经抢救无效死亡。事发后,王某夫妻支付20000元。

孩子去世后,张某夫妻受到了极大的创伤,认为王某夫妻、案涉场地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与张某孩子的死亡有因果关系,于是诉至阳城县人民法院,要求被告共同赔偿二原告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误工费、交通费、精神抚慰金等各项经济损失近137万元。

王某夫妻是否要承担责任?

王某夫妻系好意无偿带领两家孩子一起玩耍,此类临时委托监护在现实中大量存在,为弘扬亲朋好友之间互帮互助、团结友善的良好道德风尚,不宜对其注意义务有过高苛责。现有证据显示孩子玩耍的座椅本就系供人娱乐,无禁止标志,且事发时系晚上,对座椅背后的情况被告王某夫妻未必熟悉,二人同时看护两个男孩,攀爬玩乐系天性,稍不注意就可能发生危险,无证据显示二人在看护过程中有故意不看护的情形,但孩子在玩耍中坠落表明看护确实存在过失。

张某夫妻作为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平时应当对孩子进行安全教育,在托人看护时仍应当尽到足够的嘱托、监督等安全注意义务,故对本次事故的发生,原告二人自身也存在一定过失。

同时,本案建设单位(也是案涉场地管理人)与施工单位也有一定的过错,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综合考虑各方过错行为及对损害后果的影响程度,阳城县人民法院酌定对于张某孩子的死亡由建设单位(也是案涉场地的管理人)承担50%的责任。施工单位承担35%的责任。王某夫妻承担5%的责任。张某夫妻的其余经济损失由其自己负担。

审判后,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不服,上诉于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法官有话说

本案系委托监护,且是无偿委托,而无偿委托通常基于情谊关系临时性代为履行监护职责,其注意义务不应过高。此类临时委托监护在现实中大量存在,为弘扬亲朋好友之间互帮互助、团结友善的良好道德风尚,不宜对其注意义务有过高苛责。考虑到本案张某夫妻和王某夫妻系无偿委托监护法律关系,及受托人的过错程度,酌情认定受托人承担本次事故的5%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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