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料老人护理假,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知晓的8个知识点!惠阳月嫂13825404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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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20 16:22

2021年11月29日,惠阳月嫂13825404095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决定。《条例》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公民,享受婚假十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的生育假(产假)的基础上增加生育假(产假)六十日,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三周岁以下期间,用人单位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十日的育儿假;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患病住院的,其子女所在单位给予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二十日、非独生子女每年累计十日的护理假。


2022年5月17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婚假生育假(产假)陪产假育儿假护理假等假期休假的实施办法》(津政办规〔2022〕9号),对《条例》里规定婚假、生育假(产假)、陪产假、育儿假、护理假等假期的休假做出了更为具体的规定。



结合前述两个规定,关于护理假,有几点值得大家注意:


1.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患病住院的,其子女所在单位给予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二十日、非独生子女每年累计十日的护理假。


2.护理假为自然日,包括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


3.护理假可以连续使用,也可以根据家庭实际情况分散使用。


4.护理假以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实际住院天数计算。


5.子女死亡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子女的配偶应当享受护理假。


6.养子女、继子女照料由其赡养的养父母、继父母的,应当享受护理假。


7.职工休护理假的,应当向用人单位出具老年人患病住院的相关医疗资料。用人单位可以通过《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职工个人档案、履历表或承诺书等资料认定职工的独生子女身份。


8.职工休护理假期间视为正常出勤,工资及福利待遇等照常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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